泰胜风能昨收 (泰胜风能资金流向)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6-066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

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上海泰

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2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详情参阅 201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5-099)。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原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进行展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91 号文批准,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9,595.79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 56,595.7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中联闽都验字[2010]01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64 号文批准,向上海泰胜风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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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 3,600 万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价位每股 4.9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17,8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186.517062 万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5)第

402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拟投入原"年产 800 台(套)风力发电机塔

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的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及利息。其他募集资金均已有投资计划,

部分项目已完成投资,另外部分项目正按计划逐步投入。

3.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和《关于进

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

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

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三

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4.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1)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南通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重型装备产业协同综合技改项目”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

设投资,逐步投入铺底流动资金。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

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2) 关于"年产 800 台(套)风力发电机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由于国内风力发

电机塔架配套法兰行业快速发展,产品品牌、质量、产能取得巨大飞跃,而产品价格由

于充分竞争已经回归理性,公司"年产 800 台(套)风力发电机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

失去了实施的必要性和较好的投资价值。 根据 2012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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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800 台(套)风力发电机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的实施,公司承诺将尽快、科学地选

择新的投资项目。目前,拟投入原"年产 800 台(套)风力发电机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

目"的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及利息处于闲置状态。

二、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 26,000 万元。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 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产品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期限灵活。

3. 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展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

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

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5. 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