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辖区固安段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追尾前车的后车司机不仅醉驾,而且在事故发生后,他还在高速公路上耍酒疯寻衅滋事。
事发当晚8:50左右,一辆小轿车行驶至首都环线高速k242处,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大货车。高速交警查看事故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发现小轿车司机刘某在驾驶过程中完全处于一种半意识状态,小轿车由首都环线高速固安南收费站上高速在收费站就出现了在收费通道内倒车的反常行为。驶入高速后,在第一行车道行驶过程中连续变道,并多次偏离行驶路线,与中央隔离带刮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了16分钟后,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相撞。

高速交警找到正在不停叫骂的肇事司机刘某,并迅速将他控制拉拽到安全区域。刘某依旧耍酒疯,要对执勤交警进行攻击,执勤交警果断将他约束在警车内。
刘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8毫克,属于醉酒驾驶,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醉酒驾驶,驾驶人被依法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刘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酒后驾驶的的危害
1. 易疲劳
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2. 车辆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事故的发生就是必然。
3. 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视像会不稳,色觉功能也会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 心态不稳
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 路况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降低
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从而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拒绝酒驾,
从你我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