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分析表是单价合同所衍生出的一个表格,是反映综合单价中所含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各项费用的投标表格。从单价分析表的定义可以看出单价分析表是一种从属性表格,反映的就是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
一、单价分析表是单价合同所专用的,反映的是综合单价的组成。
房建与市政属于住建部管理范畴,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并无单价分析表的术语解释或定义,仅在附表中列出单价分析表的样式。标准招标文件中也无单价分析表的专门条款,也仅是要求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中应包括单价分析表。
较早实行单价合同的公路系统、水利系统对单价分析表运用较多、较为成熟。如《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中对单价分析表的论述是15.4.4条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从工作实际来讲,单价分析表主要运用于类似单价和新增单价,这一点无论住建部范围还是公路水利部范围都是如此,所谓的科学是跨越行政划分的。
二、单价分析表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单价分析表是单价合同所专有一个概念,单价合同中综合单价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单价分析表中的内容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承包方的角度来讲,承包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单价分析表,即单价分析表是投标文件,即单价分析表是承诺。诚实信用是民事合同的帝王条款。
从发包方的角度来讲,发包方有理由认为单价分析表反映的工料机情况,是承包方真实的消耗,可以推导其他单价情况。
三、单价分析表是具有可推导性,但推导具有多向性
从已有法院判例来看,管理费和可得利益在得到法院支持时,其计算如来自中标单价的单价分析表的情形,其计算数据是得到法院认可的。
我们也看到单价分析表的推导,很多时候是具有多向性,即结果不唯一,所以公路招标范本中的单价分析表的运用,是“商定或确定”,而没有形成合同刚性。
一般认为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消耗具有客观性,人工和机械的消耗由于综合单价的经济性,其运用较为谨慎,毕竟综合单价的经济性是承包人的无法被剥夺的权利。当然,工程项目的唯一性决定单价分析表的运用充满了量子纠缠,规律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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