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惨绝人寰的酷刑 (古代死刑七大酷刑)

法律一直都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有力保证,在我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法律与现如今的各项法律不一样。

古代酷刑事件最新,惨无人道的古代酷刑

古时,许多法律的诞生是根据君王的个人喜好来的。刑法更是上位者随意强行施加给臣子百姓的惩处工具或者供君王娱乐的工具。这些刑法当中,死刑无疑是最残酷的惩罚了。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古代那些令人惧怕的死刑。

死刑的存在,其实是为了威慑臣民,是一种最有效的惩罚犯罪分子的手段。这话问题不大,但是封建时期的统治阶级们对于执行死刑的方法,那可就是花样百出了。他们不厌其烦地变化死刑的执行方法,就这样,令我们汗毛直立的酷刑,也就随之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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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凌迟之刑

在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当中,最最惨无人道的当属“凌迟”了。也就是俗语所说的“千刀万剐”,即一刀一刀慢慢地将犯罪之人身上的肉剔下来,直到全身的肉剔光,然后再剖开胸膛,切开五脏六腑,最后断首毙命。这让人毛骨悚然的刑罚,其实施过程残酷至极。

相传,明代一位大太监,名字叫刘瑾,就是凌迟而死。他因谋反之罪被判处死刑,圣旨特谕,要将其凌迟三日处死。最终,刘瑾被剐了三千三百五十多刀,第一天和第二天仍是气息尚在,意识尚在。直到第三天,才气绝身亡。亡身后才被枭首(就是砍掉脑袋)。不说刘瑾谋反,残害忠良无数,作恶多端,罪大恶极,落得如此下场是咎由自取的事实。单说这种刑罚,那的的确确是惨无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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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裂之刑

所谓“车裂”,指的是将犯罪之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马车之上,让马车往五个不同的方向疾驰,把犯罪之人的身体进行撕扯,最终扯成几大块。因为使用马车居多,所以这种刑罚也就是俗语里说的“五马分尸”。

《周礼·秋官·条狼氏》中有云:“誓御日车轘。”前人有助解,说“车轘,谓车裂也。”可得知,车裂这种刑罚早在周代就已经出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混战,各国君主对待那些弑君谋反的乱臣贼子加重处罚时,就会用到这种刑罚。战国的秦国商鞅,很多人都知道,他在秦国实行变法,秦孝公死后,商鞅被各种敌对势力攻击针对,最后被擒,就是在咸阳车裂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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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朝历代,虽然也有不少仁人志士想要废除这类刑罚,但是效果不甚明显。比如,唐代时期,废除了隋朝的苛政,也不再实行车裂这种刑罚。五代的时候,仅有一例车裂刑罚的记载,就是李存孝。五代以后,车裂这一刑罚,基本是见不到了。

三、抽肠之刑

这一刑罚,从名字就能知道它的惨绝人寰。记载中,明太祖朱元璋就曾对死刑犯执行过这种刑罚。先在一条横着的木杆中间绑上一根绳子,然后把木杆放置在高高的架子上。挂上后,在木杆的一端挂上铁钩,一端垂上石头。再把犯人的大肠头从肛门中钩出来,挂在铁钩之上,然后另一端石头不断往下坠,像跷跷板一样,将犯人的肠子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犯人在这种惨绝人寰的刑罚当中,忍受巨大的折磨,然后气绝身亡。

明末张献忠,也执行过类似的刑罚。他将人的大肠抽出,绑在马腿之上,策马狂奔,被抽肠之人在这个过程中一命呜呼。

四、斩首

相对于其他的死刑方法来讲,斩首算是最为常规的手段了。历朝历代,斩首这一死刑方法,可以说是比较官方的,因此也有不少规定。

古代被判处斩首的犯人,除了朝廷钦定重要罪犯和非常时期(比如战争时期)应该即刻处决的人外,其他的都必须要经过备案审理报请朝廷批准关押,然后在一定的时候才能执行。执行死刑的时期,一般都是秋后。所以我们常听到“秋后处决”这种说法。至于为何要放在秋后呢?大家可以去探索探索,咱们一起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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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行刑的时间有规定外,地点也是有规定的。从春秋开始,一般是在市朝。凡是王公大臣或贵族名士大夫斩首,就在朝门外。如北宋在汴京的五朝门外;明清时在北京的午门外。我们在清宫剧里面听到的“推出五门斩首”,就是这个意思,潜台词就是这个犯人还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普通的犯人斩首,则是在街市进行。比如清朝在北京的菜市口。

执行斩首之时,必须要有监斩官,这也是春秋以来的一个规定。

你还知道哪些古代惨无人道的酷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