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一个上世纪末我国鞍山市的一起连环杀人案,凶手是一对男女组合型的性变态杀手。
大胆的说,就算是放在全世界,也很难出现这种互补组合型的情况。
本案犯罪人之一的罗某(女,35岁,化名)已有家室,但长期和本案主犯李某(男,24岁,化名)保持着不正常的男女关系,6月中旬的一天,李某和罗某准备好了艾司唑仑、木棍、编织袋、尼龙绳、擀面杖等犯罪工具,4天之中先后邀请7名受害人到家里做客,将其全部杀害。
在杀害七人之后,两人在家烧炭自杀。
此案特殊在哪里?
●受害人选择
受害人均为李某的同学、朋友等,但经过调查受害人和犯罪人平时均无矛盾,而且有两位还有*亲近**关系,可以排除图财、奸*杀情**人的情况。
●作案方式选择
作案方式为事先和受害人约定在家中见面,然后在饮料中加入艾司唑仑,待受害人晕倒后用棍棒反复击打头部,最后套上尼龙袋勒颈致死。
待受害人死后,两位凶手将受害人四肢*绑捆**,开始了充满仪式化的布景犯罪。
死者如果是女性受害人就由李某动手割除外阴,用擀面杖捅刺阴部。
死者如果是是男性受害人就由罗某动手阉割。
一般在一个人实施这个死后*虐性**待行为的时候,另一方会大声朗读圣经。
完成整个过程后,他们将尸体拖到另外一个房间,一个一个往上叠放。
Ps:鉴于评论区有杠精对于警方是如何判断出案件细节非常的好奇,于是做一点补充:
1.邻居孙某等为警方提供的线索,声称对面住了个基督徒,每到固定时间段就会听到对门的“念经声”(原话)
2.尸检判断死亡原因和对尸体的处理方式,以及死亡时间
3.邻居提供的固定时间段和死者死亡时间大量重合
4.现场其他物证,如圣经两本,以及足以反映两人对整个系列案件预谋性的三本记事本
遇事不要胡乱猜测怀疑,学会自我思考,从自己做起。
●案件性质
本案无正常目的性和动机性,且呈现出单一性、重复性和疯狂性犯罪特点,是一起以诱骗、勒杀、性犯罪第二重机制为手法,以满足两人施虐淫癖和畸形信仰为根源性动机的连环杀人案。
知道、研究过此案的人,多数都是国内犯罪学的开山一辈,我也是前不久刚看到这个案件的资料,这个案子的具体犯罪心理分析之后会发在我的专栏里,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
说到这里就简单顺带说一点本案的分析。
(1)性犯罪的二重机制
所谓「性犯罪的双重机制」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重机制,主要是通过强迫式的和受害人发生性关系来获得性快感(强奸或强迫式*交口**)
第二重机制常见于性欲倒错障碍的主导:
如果是施虐淫癖个体,会通过通过折磨、殴打、禁锢、食用、鞭打受害人、或者对*处私**的破坏来获得性满足的间接性满足模式,犯罪者习惯于制造受害人喊叫、鲜血、痛苦来营造一种绝望的环境,从中获得畸形的性体验。
如果是恋尸癖患者,会通过奸尸等方式获得畸形的性体验。
第二重机制的特殊点就在于它很多时候不需要施暴者和受害人发生直接性的性接触,只是通过殴打、异物插入等*力暴**行为来获得性满足。
本案中的男女均为施虐淫癖患者主导的性犯罪个体。
(2)带血后的《圣经》
1925年,奸杀27人的厄尔·尼尔逊走到哪里都带着一本《圣经》,从美国杀到加拿大。
1959年,刚成年的海因里希在柏林大肆*杀屠***女妓**,两年间就有12名*女妓**被开膛破肚,现场都放着一本《圣经》。
1967年开始,牧师本杰明·米勒宣扬要让毒虫改邪归正,4年勒死5人,每次杀人都会朗诵圣经里的〝主为吾之牧者····〞一段。
更加出名的绿河杀手加利·里奇韦在法庭上还当众朗诵着《圣经》。
······
所谓信仰,是对某种主义、思想、宗教或迷信的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此作为信念来支配行动。
对于五芒星杀手理查德·拉米雷斯来说,撒旦和恶魔,就是他内在的畸形信仰。
对于上述的一众杀手来说,歪化后的圣经和利用圣经所掩盖的欲望,就是他们内在的畸形信仰。
《圣经》是无辜的,扭曲的是连环杀手们的信仰结构。
当扭曲的信仰出现,恶魔和上帝就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