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女人不一定是坏女人,但好女人一定不纹身!
这句话是不是非常的眼熟呢。是的,在各个网络平台的留言评论区,这一句话经常看到,有的人是真心排斥纹身的女人,也有一些人无非是人云亦云。

我国的纹身记载,可追溯到西周时期,当时有一种刑罚叫做“墨刑”,即在人的肌肤刺字涂墨。《尚书·吕刑篇》记载“墨罚之属千”,一千种罪状都用此刑处罚,用以震慑犯罪。可见,当时的社会对状貌的重视程度。
秦末时期,九江王英布,年轻时犯罪,被处以黥刑,也就是刺字涂墨。《水浒传》中的花和尚鲁智深、九纹龙史进、浪子燕青,身上也都有刺青纹身。

唐朝末年,五代时期,各地军阀为了防止士兵逃跑,会给士兵刺字或图案,士兵被当作私有物品做上了标记。
各个朝代,纹身刺青一直不被主流审美认可,北宋时期,朝廷规定了宗室、官员、僧人均不得有刺字纹身,而以刺字纹身为美的风俗,始终局限在底层社会中。

自西周,至现在,将近三千年的中国历史当中,几乎没有美化刺青纹身的记载,而女性纹身,更是难得看到只言片语的记述。那为什么近些年来,女性纹身刺青的现象这么多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打开了国门,接受接触着来自全世界的经济和文化的冲击,在一些新事物、新观念的影响下,人们有时候是无法分辨好坏美丑的,有时候也没有某条标准来定义好坏美丑。
很多时候,人们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取决于受教育程度和生长生存环境。八九十年代,人们看到有纹身的人大都会敬而远之,会认定这些人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家长都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跟这群人玩。
近十几年来,纹身逐渐被一部分年轻人接受,其中女性人群逐渐增长,从十几岁的小姑娘,到三四十岁的成年妇女,受众人群不断的在增加。有的人是单纯的为了好看,有的是为了遮挡疤痕,像分娩后的女性,为了遮盖剖宫产后留下的痕迹,为了遮盖妊娠纹,会选择一些适当的图案刺青,确实能较好的掩饰疤痕和妊娠纹。

还有一部分纯粹就是看着好看,就去纹身了,手臂上,手背上,脖子、肩膀,胸前,腰间,后背,大腿小腿,但凡是能够裸露出来的部位,都不会放过,甚至还有在*处私**纹身的人。有一些部位纹身,还能理解,但是在*处私**纹身,恐怕很多人就不是去理解了,而是去猜测,甚至诋毁,毕竟有些人的审美,超出了普通人的审美意识。
现代社会,讲求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力,每个人也有自己的审美标准,虽然这种标准有可能脱离了大众的平常意识,但是,并没有什么人或部门机构来界定它,所以,无论你在哪个部位纹身,无论你多大年龄(当然应该是成年人),无论你是男女,纹身,是你自己的选择和权力,自己高兴不后悔就行。

虽然纹身可以自由选择,但还是应该谨慎的选择,虽然法律中没有禁止纹身这一条,但是,在你面临就业、婚姻等现实问题时,还是会受到困扰的。有些单位明确表示,不录用有纹身的人,有的家长,也不愿意自己的儿女选择有纹身的配偶。
对于纹身来说,接受也罢,拒绝也好,都没有错,这是两种审美观念的差异造成的,只要你自己想好了,不会在意周围人的各种看法和非议,不会在意纹身对择业和择偶可能带来的影响,那就随心就好。
你对纹身有什么看法呢……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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