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是否合法?
上海永昱信律师事务所邹飞红律师。
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是否合法?有网友在网上问:公司之间的借款合法吗?公司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存在特殊情况下属于违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中《民法典》一百四十六条讲的是虚假的意思表示,第一百五十三条讲的是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四条讲的是恶意串通。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款贷**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其中的第五项和第六项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还存在重合。

所以除了上述的特殊情形之外,正常的公司间的借贷仍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本金和利息等也要正常还。即使特定情况下借款合同因违法被认定为无效,正常来说本金部分仍然是要还的,只是利息等不受保护。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