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有风险,这类防范宣传多了,人们在投资理财产品时也会更谨慎。但当看到别人都“赚”到了钱,尤其在自己也尝到一点甜头后,防骗心理很可能就会淡漠,稍不注意就会进入不法分子的“陷阱”之中。

1、编造虚假项目。
据统计,非法集资者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将人骗入泥潭。
2、谎称创业创新。
在近年破获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很多都是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扶贫互助等旗号,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幌子,吸引投资人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
3、承诺高额回报。
暴利诱惑,为了吸引公众,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数十、上百倍。
4、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者“免费”养老为幌子。
以投资养老公寓或其他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5、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6、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
看似高大上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实际是非法集资行为,噱头更为新颖、隐蔽性更强。如果投资人不是对新兴金融投资领域有多年的专业知识,很容易被引诱落入非法投资的圈套。


大家在进行投资时要提高警惕,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相应的投资项目情况,例如:
1、自觉*制抵**各种诱惑,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冷静分析,避免上当。
2、通过政府网站、工商登记资料等查询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批准。
3、对照银行*款贷**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考察投资项目回报率是否偏高。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款贷**利息的4倍”。
4、多与懂行的朋友或专业人士交流、沟通并且审慎决策。

警方提示:
有些收益远远高于银行利率的投资理财项目,需要极度谨慎,不可轻信。况且,近期投资理财类诈骗还出现了多种新形式,提醒广大群众,如遇到“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