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集中发力,一口气通报了六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开除*党**籍的干部,其具体违纪违法情节显得十分特殊。这起案例,就是“阿拉善盟阿左旗人大原调研员斯琴道尔吉*私走**动物制品、谋取利益问题”。

通报指出:2019年4月至12月,斯琴道尔吉多次从蒙古国公民处购买*私走**入境的驼掌、羊肉等动物制品在境内销售,获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我国正常的进出口贸易和动植物出入境检验秩序。2021年3月,斯琴道尔吉因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在此之前,2020年12月1日,额济纳旗人民法院以*私走**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判处斯琴道尔吉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私走**驼掌与羊肉,听起来似乎不像多严重的问题。但是,只要看看斯琴道尔吉*私走**总量有多大,我们便不难看出此案的“分量”。据官方此前披露:斯琴道尔吉利用各种便利,收购从蒙古国*私走**入境的驼掌,数量高达3300个。额济纳海关缉私分局查获此案后,认定涉案物品价值共计13.39万元。
退休之前,斯琴道尔吉身为旗人大调研员,是一名正儿八经的处级干部。按理说,不论是否在任,这样的干部都不应参与到*私走**这种藏污纳垢的勾当之中。然而,从既往案例来看,不论是斯琴道尔吉这样的“小干部”,还是级别更高的贪官,都不乏有人看中了*私走**这种非法活动的获利空间,为此不惜铤而走险,非要蹚一蹚这“浑水”不可。而他们的结局,也注定是身败名裂,人财两空。
一般而言,级别不高的“小干部”卷入*私走**犯罪活动,往往与他们的岗位便利性有关。2014年,紧邻港深交界“中英街”的深圳沙头角海关,就查出了一起性质恶劣的集体涉*私走**腐败案件。当时,据深圳市检察院指控: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郑小梧等7名海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身为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私走**,情节严重。新华网报道称:该海关*体腐集**败,“按岗分赃,每人月均分赃几万”。
与此类似,2015年,南宁海关缉私局查*处私**副处长汪冠宇等5名海关系统副处级官员同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南宁、东兴、防城、北海等地多名分管缉私工作的副处级海关官员共同涉案,也一度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在同类案件中,不乏涉案金额极高的大案、要案。2011年,特大红油*私走**案背后的*私走**集团头子谭氏兄弟和4名核心人员受审。在庭审背后,深圳海关10名海关工作人员都成了这个“*私走**帝国”的帮凶和保护伞。
据指控:收受*私走**集团贿赂的人,包括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处私**副处级调研员、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主任科员、惠州港缉私分局副局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处私**办案科科长、惠州港缉私分局侦查科科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情报技术处副调研员兼三科科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处私**七中队中队长等。2010年11月20日,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处私**处长黄焕光因受贿罪和放纵*私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遥想当年,轰动一时的厦门远华特大*私走**案,曾经牵涉出一大批*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及金融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被追责的有省部级干部3人,厅局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86人。其中,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缓;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庄如顺、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叶季谌等人一审被判处死刑。通过这些人的教训,*私走**犯罪对官员干部的腐蚀能力可见一斑。
此时此刻,国家对进出口工作的控制能力今非昔比,相比于过去,各类*私走**犯罪活动受到了有力的遏制与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倘若还有干部想从这门勾当中分一杯羹,注定徒劳无功,搬石砸脚。对此,各级干部还应严守纪律,洁身自好,以免自己“晚节不保”。
资料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新华网、中国青年报、正义网等
编撰 / 杨鑫宇 编辑 / 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