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鸟啥时候立案 (探鸟智能快递柜还能退款吗)

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探鸟快递柜案》

全国维权持续控告涉嫌网络诈骗等多种刑事犯罪与民事责任解析

《中华人民共合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12月1日正式执行;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探鸟快递柜案》,首先通过现代网络技术、网络信息,非法泄露、截获、截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涉嫌网络犯罪;利用网站网页虚假宣传、虚构事实,将一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探鸟智能快递柜产品及其探鸟智能快递柜项目,进行伪装、包装,进行涉嫌虚假独家代理招商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钓鱼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执照诈骗、执照传销诈骗等集多种诈骗和网络犯罪于一身的全国公众性案件。

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探鸟快递柜案》中,全国维权受害者多达数百人,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自2022年3月开始,少部分受害者群众在成都环球中心公司现场维权*债讨**;2022年4月持续的维权、举报,公司无法继续正常运转、继续营销《探鸟快递柜案》,导致2022年5月12日,公司被国家公示列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无法联系;2022年5月22日全国维权全面大爆发,举报、*访信**、投诉、持续刑事控告,2022年5月26日,公安经侦部门《成高公(经)受案字【2022】10684号》以合同诈骗受理全国维权受害者群众刑事控告;2022年5月26日,《探鸟快递柜案》最大合伙投资商股东(中国香港企业)菜鳥網絡(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上公示注销解散;全国维权受害者千里迢迢持续到成都、南京现场维权*债讨**近2个月,每个受害者维权费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维权期间,为防止涉案公司及团伙势力转移资金,2022年5月,受害者群众陈蒙华在安徽马鞍山人民法院对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提前民事诉讼索赔,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发现其公司对公账户仅剩下4910元余额无法执行,公司及法人袁鹏举无法联系;2022年6月,维权受害者唐文超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对成都探鸟科技有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发现公司账户余额可执行金额为零,公司及法人袁鹏举无法联系;2022年7月23日,公安经侦部门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成高公(经)不立字【2022】47号》不予立案决定;此后,维权曝光内容受到被控告公司维权投诉、围堵封杀,全国各地地方政府再三电话叮嘱各地维权受害者合法维权、不可越级*访上**、特别是进京*访上**,维权演变为维稳;至此,全国大部分受害者不再相信法律,既不参与任何民事诉讼、也不参与任何刑事控告,选择集体沉默,一直在观望和等待。

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探鸟快递柜案》中,2022年7月底至8月初,部分维权受害者对不予立案结论通知书严重不服,自发性组织部分全国受害者进行刑事复议申请,坚持长期持续刑事控告;2022年8月24日,因案情重大、复杂,公安部门出具《高公刑复(议)延字【2022】1号 延长刑事复议期限通知书;2022年9月22日,因案件涉及专业问题,需要有关机关作出解释或确认,公安部门作出《成高公刑复中字【2022】4号 中止刑事复议期限通知书》;

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探鸟快递柜案》中,因公司及法人袁鹏举无法联系,2022年9月20日,受害者田晓菲《(2022)川0193民初12449号》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进行民事诉讼立案;刊登日期2022年12月1日,刊登判决内容为:“本院受理的(2022)川0193民初12449号原告田晓菲与被告你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你公司退还原告代理费7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探鸟快递柜案》中,因公司及法人袁鹏举无法联系,2022年10月24日,受害者曾艳《(2022)川0193民初13688号》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合同纠纷进行民事诉讼立案,开庭时间2022年12月5日15时30分。

为防止维权损失无限扩大、降低维权自身伤害、防止维权演变为维稳、防止南京维权中发生“寻衅滋事”数人两次治安拘留事件;合法维权、合理维权,经全国各地受害者群众分别与各地方政府部门沟通,从2022年10月开始,《探鸟快递柜案》刑事控告申诉群建立,全国维权受害者群众集体筹集路费、捐款,集体联名刑事控告☆*访信**、申请、申诉,并选举委托代表对四川省、成都市两级政府部门进行逐级走访,代表们各自从江西、河南到达武汉集中,截止2022年10月28日,共计用了12天的时间走访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成都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本次逐级走访行动中还得到了原成都法制报社和市司法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在走访中代表们分别向每个部门口述表达了全国受害者对《探鸟快递柜案》此次联名*访信**、申请、申诉、诉求,并书面递交了相关文件资料,圆满成功完成走访工作并在维权群里做了汇报、总结,对后期持续维权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预案。

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探鸟快递柜案》中,公司被国家公示列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异常原因为“无法联系”)、公司关门大吉、人去楼空、所以涉案公司及团伙人员集体销声匿迹、对公账户余额为零、完全成功转移涉案全部资金已经6个月,维权费用及直接间接损失无法计算,涉案公司及团伙至今逍遥法外,严重*渎亵**了法律的尊严,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综上所述,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探鸟快递柜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合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钓鱼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同时涉嫌构成虚假独家代理招商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执照诈骗、执照传销诈骗等集多种诈骗于一身的全国公众性案件,既涉及涉嫌刑事犯罪,又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款具有民事责任。希望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联合彻查此案,坚决严厉打击涉案公司及团伙链,将这种诈骗营销公司链、集团链、诈骗营销团队链、利益链、虚假代理招商诈骗链一锅端掉,只有把这些人绳之以法,及时刑事立案追诉,才能有效制止这种利用疫情期间想方设法发国难财、巧取横夺全国受害者血汗钱的案件发生。

疫情3年,全国人民和各行各业都过得不易,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监管公司注册、注册资本金认缴,防止皮包公司泛滥成灾,防止虚假利用和炮制所谓的“创业、就业”机会公然执照诈骗、执照传销诈骗的案件发生。

为什么成都探鸟科技有限公司《探鸟快递柜案》会发生全国受害者得不偿失的长期持续维权?为什么全国受害者会不计损失、不计后果的曝光揭露、长期持续刑事控告《探鸟快递柜案》?无论最终如何追诉,很多损失是法律根本不可能解决和诠释的;《探鸟快递柜案》中维权揭露和暴露的仅仅是全国同类快递柜案和皮包公司虚假代理招商诈骗案的冰山一角,只要这些诈骗营销公司链、集团链、诈骗营销团队链、利益链、虚假代理招商诈骗链依然存在一天,一不小心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可能会受到威胁,这是赤裸裸的资本掠夺、资本转移;我们维权维护的是法律的尊严不容*渎亵**,违法犯罪的成本和后果不能够太过的廉价!

《中华人民共合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正式实施执行,全民防止诈骗已经迫在眉睫。但愿天下无贼、从此无骗,《探鸟快递柜案》有一个全国受害者可以接受的答案,有一个应有的法律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