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周三 7-9 节
地点:二教211
授课对象:本科生
授课人:章永乐 副教授

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啊,当然需要法律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奋斗,但也要考虑历史的行程。我们这门课就是要研究集体的奋斗与历史行程之间的关系。 通过对从前苏格拉底时代到19世纪的一系列原典的阅读,我们要探讨如下基础性问题:
何谓正义?
何谓法律?
何谓自然?何谓自然法?
何谓神法?神法、自然法与人法之间有何关系?
何谓德性?
何谓幸福?
何谓真理?何谓意见?
何谓古代?何谓现代?古今之间究竟有何重大区别?
何谓自由?何谓平等?平等和自由有何矛盾?
何谓公民?“好人”与“好公民”的区分究竟有何意义?
何谓政体?何谓混合政体?三权分立和混合政体有何关系?
何谓主权?主权与宪法之间是什么关系?
何谓人民主权?人民主权与宪法之间是什么关系?
法官与主权之间是何种关系?
何谓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何谓代表?
何谓政*党**?
何谓财产权?它的基础是什么?
何谓文明?何谓野蛮?文野之分何以成为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意识形态工具?
何谓进步?何谓保守?
何谓革命?革命者是违法者,还是新法律的创造者?
何谓西方?何谓东方?东方与西方的形象是如何被建构出来的?
等等等等 ……
通过这一课程,我们将揭示今天习以为常的许多观念和实践的历史前提,增强对于差异的敏感性,培养比较研究与批判思维能力。
授课老师: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政治学博士,德国柏林高研院,法国南特高研院访问研究员,英国埃克塞特大学全球中国研究中心国际研究员,北京大学-东京大学东亚研究联合项目学术委员。长期从事法学、政治学、历史学的跨学科研究。 著有《旧邦新造:1911-1917》《万国竞争:康有为与维也纳体系的衰变》。
这门课怎么上?
课程核心阅读材料由授课老师选编,并推荐一系列研究文献供有学术兴趣的同学继续研究。对以后从事实务的同学来说,许多文献大概这辈子只读这么一遍,打个卡,不留遗憾。
课程考核方式:两篇小论文 (授课老师提供一系列选题,亦可与老师讨论自选主题),并加上平时的表现(有五次左右助教主持的课外小组讨论,每位同学至少参加两次)。
课程保留曲目
通过讨论若干影视剧,理解西方思想家的思想与我们日常生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