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可怕的三种酷刑 (中国古代最惨无人道的酷刑)

古代用的最少的残忍酷刑,古代最残酷的酷刑法

抽肠

明末张献忠的抽肠酷刑的具体做法是,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或肚脐旁)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着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蹄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

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子。当转动棍子时,将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古代用的最少的残忍酷刑,古代最残酷的酷刑法

锯割

把人用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过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令武士用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烧锯断声头,投其身于四望之下”

古代用的最少的残忍酷刑,古代最残酷的酷刑法

断脊骨

断脊就是砍断人的脊椎骨。显然,这也是一种执行死刑的方式。在中国历史上,断脊骨也是一种很重的酷刑。

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晋文公打算明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诸侯大夫科一同商议。晋文公的著名朝臣颠颜很晚才来到,游人认为颠颃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经晋文公批准,将颠断断脊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晋文公*亡流**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呢?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明初,朱元璋使用的酷刑,有一种名为枭令,就是“以钩钩脊悬之”。这和颠颜断脊的刑罚有些相似。

古代用的最少的残忍酷刑,古代最残酷的酷刑法

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传说,汉代有个与人通奸害死本夫的黄爱玉就是“骑木驴”而死的。关于木驴的形状、样式及受刑的情况,现在已难详考,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长数日方气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