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在中国古代小说中独具一格,主要包括《包公案》、《狄公案》、《海公案》等十几部作品,记录了许多古代案件侦破的曲折经过,体现古代司法刑侦的聪明智慧。这些作品都是用文言写成,有的浅白,有的晦涩难懂。笔者不才,试着将古代的公案小说精品用现代文的角度来作解读展示,不足之处,敬请指正。本系列均据原公案小说改编,所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敬请告知以便删除。

胡友信是隆庆六年的进士,时任顺德县县令。这一天,他接到了县民刘师前的一纸诉状。胡友信细看诉状,上面是这样写的:
“状告为强奸事,淫棍杜若佳,睹婢生非,武断乡曲。欺压师前善良懦弱,窥使女潘桂花往街买药,拦截入门,恃强淫奸。桂花喊叫,邻佑通闻。彝伦变乱,王法陵夷。乞殄淫正法,民风不夷。上告。”
诉状的内容是刘师前的婢女潘桂花,奉命去街上买药盒,遇到一个叫杜若佳的恶棍,把她拦住带到自己家里,将其强奸。婢女桂花大声喊叫,周围的邻居们都听到了。请求胡知县一定要严惩杜若佳这个恶人,为婢女潘桂花申张正义。

胡知县又唤婢女潘桂花上堂问话(果然长得很是好看)。让她将当天的事发经过又详细说了一遍——
原来,刘师前的妻子身上火疮发作,便让潘桂花到街上去买膏药。不想撞见了恶少杜若佳,杜若佳见她容貌美丽,就拦住她问:“你要到哪里去,不如到我家去喝一杯茶?”桂花急着要去买药,当然不肯去,回答说:“我怎么会去你家喝茶,我的主母叫我去买火疮膏药,我急着去药店。”杜若佳说:“火疮膏药只有我家的最好,贴上去又清凉又爽快,你到我家正好可以卖给你。”桂花听信了杜若佳的话,就跟着去了他家。谁知道一见屋,杜若佳就一把将她抱住说:“膏药是有,但是你这么美貌,要跟我好上一回才卖给你。”桂花说道:“我进来的时候已经有人看见,如果时间长了不出去,别人一定会说闲话。”杜若佳道:“这有什么关系?一会儿就完事了。”一面说着,一面已经强行将桂花身上的衣服解开了,肆意摸索起来。桂花大声喊叫:“你没有膏药给我,却要玩弄我,邻居们快来看啊!”但还是被杜若佳压在身下强行*辱侮**了。事后杜若佳才说道:“我其实没有膏药,刚才那么说只是为了哄你进来。现在你到别的地方去买药吧。”就把她送出了门。潘桂花又羞又恼,大骂杜若佳:“你这个混蛋,明明没有药卖给我,却这样欺骗*辱侮**我,我一定要告诉我的主人来找你算帐。”
潘桂花去药店买了药回来,刘师前的妻子见她出门这么久才回来,就狠狠地责骂她:“药店这么近,你怎么去了这么久?是不是在外面与别的野男人偷情来着。”桂花不敢隐瞒,就说出了被杜若佳强奸的事情,刘师前在一边听了十分气愤,就告到了胡知县这里。

胡知府让人传唤杜若佳上堂应诉。那杜若佳早有准备,已经让人写好了应诉状:
“状诉为套陷事:惯赌刘师前,借钱顽欠。佳因理取,面斥致仇。故使侍婢到门买药,善言谕去。套令喊奸,大骂出门,昭扬耳目,意图赖奸。且仇家使女,何意惹奸。家非药铺,谁令买药。装局套陷,情弊昭然。乞天申诬,免遭陷阱。上诉。”
应诉状中杜若佳狡称是刘师前好赌,在赌桌上借了他许多钱,杜若佳多次索要所欠钱财,以致反目成仇。于是便有意让婢女桂花到他家里去买药,设下圈套,故意喊叫说强奸,大骂出门,让周围的人都听见,认为是自己强奸。杜若佳辩称:仇敌对头家的婢女,我怎么敢主动招惹她强奸她,而且自己家里又不是药店,谁会到他家里去买药?分明是早就设好了局挖好了坑等着让他上当。
公堂上刘师前听了杜若佳的话,反驳道:“小人从来没有赌博过,怎么可能向他借钱还反目成仇?当时的确是桂花被他哄骗进门,强行奸淫,桂花还大声喊叫,周围的邻居们都听见了。这怎么可能都是我设局害他呢?”杜若佳冷笑道:“我家并非药铺,为什么跑到我家来买膏药?这不是设套是什么?而且我一个人,又没有拿刀架在她脖子上,怎么可能强奸得了她?”
胡知县传来那些邻居,问他们当时的情况,邻居们都说:“当时的确听到桂花大声喊叫,可是因为人在屋里,到底有没有被强奸,我等也没法知道。”胡县令又问桂花:“有没有被强奸得手?”桂花低头含泪道:“已经被他辱了。”胡知县又问:“那杜若佳淫辱你时,你除了喊叫,有无反抗,身上可有伤痕?”桂花沉默无语。

胡知县沉思良久,写下判词:
“以一人而强奸一人,势或难也。以一人而受一人之奸,节亦不坚,况桂花系人之使婢,本微贱而易惑,被奸之际,实口辞而心受者也。问强则亏男,问和则亏女。非强非和,不入于律。理合痛责,枷号本乡,以儆无耻。”
将杜若佳和婢女两人责打一番,带枷示众,以示惩戒。
这起案件的判罚其实有很大的争议:说一个男人很难强奸一个女人,这种说法在司法上比较牵强,说婢女当时只有喊叫而没有反抗,所以不构成强奸,又似乎有一些道理。县令之所以这样判罚,也似乎是为了避重就轻,为公门开方便之门。不知道读者诸君是什么意见,欢迎讨论。
出处:《皇明诸司公案》卷二奸情类 胡县令判释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