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

作者:张新福 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摘 要:新出台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用一章的篇幅来体现金融应如何支持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化,需要经历研发、创业、产业化三个阶段,其中蕴含的风险并不相同,相应地,融资手段也会经历基金、股权、多元化融资多种形式。科技金融是一个服务体系,需要政府政策的放开和成熟化的市场运行体系。

8月8日,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下称《规划》),金融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持体系,在规划第五篇以一章篇幅来体现——“第十七章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

要落实规划,我们首先需要澄清一个概念“科技金融”。规划中多次提到科技金融,这个概念是从金融对科技产业支持和服务的角度来谈,强调金融的服务特性;最近还有一个热词“Fintech”,被翻译成金融科技,强调的是科技发展对金融的影响。

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科技创新产业化,需要经历研发、创业、产业化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金融的支持。科技创新本身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比如研发周期的不确定性、研发能否成功的不确定性、研发成果能否完成市场转化、研发团队是否具有企业管理能力等,加之科技创新中智力资本是企业的核心资本,金融领域将其视为典型的高风险产业,伴随企业的发展过程,企业融资的重点也会经历基金、股权、多元化融资三种主要模式。

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一、基金:科技创新的培育土壤

从目前国内的实践看,科技创新项目可以简单分为三类:国家科研项目,由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一般也不存在创业到产业化的企业创业过程;企业科研项目,企业根据发展战略选择的科研项目,也不用担心产业化路径;创新科研项目,由科研团队主导发起和研发的项目,最终会走向市场化道路。《规划》中提出的科技金融服务对象主要是指第三类,即创新科研项目。

在科技创新初期阶段,金融支持的主力应该是基金。国家队基金是科技创新引领的源头,承担国家战略方向、科技政策的孵化责任,目前已有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基金,各地政府也成立了规模不等的政府创业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形成最底层的资金供给土壤,配合各地产业园、开发区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创业。

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市场化基金是科技创新创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资金来源,通过政策引导吸引优秀投资管理团队成立创业投资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对科技创新企业进行种子投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

对科技创新企业来说,其起点都是一个“Idea”,科研创新成果可能是申请专利或没有申请专利的产品,从“Idea”走向一个成熟的企业,需要将研发产品孵化出来。在这个阶段,常规的*款贷**、债券融资显然是帮不上忙的,只有那些具有专业风险投资能力、具备平滑创业风险投资水平的基金,才能够通过优中选优、分散投资的方法,在多个可能性中通过大数据定律来确保几个、十几个项目有一个能成功获得投资利润,也只有这些基金才能承担起创业企业失败的风险。

二、股权投资:陪伴创业投资成长

产品的初步孵化过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类是普通的创业团队,多为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为了团队领头人的idea,为了各自的理想而聚合在一起努力奋斗。此类团队最丰富的资源是人力。另一类是精英创业团队,一般是由在各自行业已经有所建树、为了长期的职业规划而选择创业的人员组成。这类团队因“明星阵容”而具有良好的口碑,可以在仅确定创业方向而无产品雏形的情况下,获得风投的青睐。

对风投而言,不仅要评估产品的科技创新性,还要判断团队是否有商业管理能力,产品未来是否有市场前景。好的想法不一定能成功,或者说好的想法不一定具有相应的市场潜力。

科技创新企业能否成功存在极大的变数,直接融资的股权投资模式几乎是其唯一的融资渠道,风投公司是成就硅谷辉煌的重要力量。

发展创业板、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等股权市场,为大量的风险投资资金解决退出机制问题,使大量的科技创新企业尽早从私募走向公募,会极大的拓宽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能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明确提到“支持科技项目开展众包众筹”,这应该是从国务院层面,对互联网金融中的众筹给予的又一次认同。

三、多元化融资:助推企业加速发展

企业产品研发成功并投入生产和销售后,企业资产开始增加、声誉开始积累,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逐渐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

《规划》中重点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

——支持多种形式的金融产品创新。《规划》提出,“支持符合创新特点的结构性、复合性金融产品开发,加大对企业创新活动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对产品创新的内容和形式上持开放态度;

——强化保险的保障和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发起或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允许险资支持科技创新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科技保险奖补机制和再保险制度”,增加了科技创新企业融资资金来源和金融服务产品;

——推进知识产权融资。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企业的核心资产,甚至是唯一资产,通过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等政策推动,会有效增加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渠道;

——支持企业债券融资。《规划》强调,“发挥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在政策上为科技创新企业债券发行扫除了障碍。

四、小结

科技创新企业从研发、创业,到企业发展壮大产业化的过程中,一直蕴含着创业失败的高风险性,相应地,科技金融也经历了从直接融资到间接融资、从单一融资到多种融资、从单一融资市场到多元化融资市场的拓宽过程。其中,基金在企业创业的早期承担了主要的资金供给,特别是政府主导的基金在孵化、引导方面的作用明显;在科技创新企业研发出产品,并投入生产或服务运营阶段,多形式股权融资市场的支持会提高企业的发展速度;当企业开始稳定运行,债券、*款贷**、保险等金融服务会逐步介入科技创新企业,其中知识产权参与到融资过程,会大大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

基金、股权、多元化融资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发挥不同的作用,科技金融是一个服务体系,需要政府政策的放开和成熟化的市场运行体系。

本文为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原创文章,已经作者授权发表,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您还可以通过搜索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微信公众号”China_IIFI“或者”普惠研究院“获取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