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创新层合格投资者门槛 (新三板股票门槛)

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改革措施终于揭开面纱!

全国股转公司今日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下称《适当性办法》),全面下调新三板投资者门槛,并针对不同市场层次设置了差异化的准入条件。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的资产门槛分别降至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

新三板上市门槛提高,新三板股票交易最新规定

同时,全国股转公司对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制度作出优化,不再要求主办券商督促投资者持续符合资产要求,改为要求主办券商结合所了解的投资者信息和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况,及时对评估数据库进行更新。

全国股转公司今日共发布了7项相关业务规定,包括《分层管理办法》《股票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3件基本业务规则,《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2件业务细则,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2件业务指南。

具体来看,主要关注点有:

1、投资者参与门槛直降,申请参与精选层股票发行和交易资金门槛为100万;参与创新层的资金门槛为150万;参与基础层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资金门槛为200万。

2、全国股转系统设置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符合不同条件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不同市场层级管理。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实行定期和即时调整机制。

3、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同时需满足财务指标等条件。

4、将精选层收盘集合竞价时间由5分钟改为3分钟,将基础层、创新层集合竞价不可撤单时间统一为3分钟。

5、将个人投资者资产标准由金融资产调整为证券资产,提升可操作性,防范违规开通交易权限的风险。

6、优化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落实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要求主办券商结合投资者信息及其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况,及时更新评估数据库,主动调整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取消主办券商督促投资者持续符合资产标准的规定。

7、结合不同市场层级挂牌公司的股权分散度和流动性需求,在精选层推出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基础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至1天5次,创新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至1天25次。

8、将单笔申报最低数量从1000股下调至100股,并取消最小交易单位要求,放开单笔申报数量须为100股整数倍的限制,降低投资者单笔交易成本。

9、收敛大宗交易价格范围,避免大宗交易价格大幅偏离盘中价格,防控异常交易风险。

10、本次改革允许企业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主要财务条件与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相同,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同时完成股票发行,符合创新层进入条件的,挂牌即进入创新层。

看点一:投资者门槛全面下调

本次改革调整了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精选层、创新层和基础层的投资者准入资产标准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与不同层级的市场风险与制度安排相匹配。具体而言:

可参与精选层股票发行和交易的投资者包括:

□ 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 实缴出资总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 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的自然人投资者。

可参与创新层股票发行和交易的投资者包括:

□ 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 实缴出资总额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 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5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的自然人投资者。

可参与基础层股票发行和交易的投资者包括:

□ 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 实缴出资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 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的自然人投资者。

看点二:精选层集合竞价收盘时间调整为3分钟,后续或引入混合交易机制

根据市场建议,正式发布的新三板交易规则,将精选层集合竞价收盘时间从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5分钟调整为3分钟。据悉,作出这一改动是为了减少不同市场之间交易制度的细节差异。

据悉,在新三板交易规则征求意见过程中,市场人士还建议精选层实施混合交易方式。事实上,正式发布的交易规则已为精选层采取混合交易模式预留了空间。

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新三板精选层在改革初期实施连续竞价,后期将结合市场流动性等因素,评估引入混合交易的时机。

看点三:单笔申报最低数量从1000股下调至100股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交易制度是充分发挥新三板二级市场定价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重要基础。本次交易制度调整作为深化新三板改革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提升定价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投资者合理交易需求等方面对交易制度进行了全面优化。

一是结合不同市场层级挂牌公司的股权分散度和流动性需求,在精选层推出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基础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至1天5次,创新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至1天25次。

二是将单笔申报最低数量从1000股下调至100股,并取消最小交易单位要求,放开单笔申报数量须为100股整数倍的限制,降低投资者单笔交易成本。

三是收敛大宗交易价格范围,避免大宗交易价格大幅偏离盘中价格,防控异常交易风险。

看点四:个人投资者资产标准由金融资产调整为证券资产

根据本次改革的安排,新三板个人投资者资产标准由金融资产调整为证券资产,具体包括投资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除外)。

关于证券账户内资产和资金账户内资产的认定,相关规定明确:

□ 证券账户内资产:

可用于计算自然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包括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在主办券商开立的账户以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可的其他账户;

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可计入的资产包括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主办券商开立的账户可计入的资产包括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 资金账户内资产:

可用于计算自然人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可计入的资产包括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全国股转公司认可的其他资产。

看点五:自然人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大致分三步走

根据本次改革安排,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投资者完成开立具有全国股转系统标识的证券账户;

第二步,向主办券商提交开通新三板相应交易权限的申请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三步,主办券商对投资者是否符合适当性要求进行核查,对于符合适当性要求的,在投资者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挂牌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后为其开通相应交易权限。

同时,主办券商还可以通过线上办理的方式,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当日即可参与交易。

看点六:完善异常波动制度安排

此次改革,全国股转公司对《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从异常波动、异常交易行为、违规认定处理等三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完善异常波动制度安排。为进一步提高监控有效性,异常波动指标由按交易方式设置,调整为按市场层级设置,并对指标时间窗口、指标类型等进行优化,配套了差异化的交易公开信息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突出交易监管重点。对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类型进行细化,明确了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做市交易方式下的重点监控行为。对市场层级调整和申请上市等特殊时点、董监高等特定主体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明确交易违规认定和处理原则。根据异常交易行为类型,结合申报和成交情况、股票基本面和重大信息、市场整体走势等因素进行分析认定。对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递进方式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直至上报证监会。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股转公司正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从规则、人员、技术、市场等多方面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实施。

◆来源:上海证券报(马婧妤 王红)、证券时报网(程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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