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简直是疯了!9个月内多次在讲台上辱骂女生……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小学老师叶某某,

1975年3月25日出生于

福建省莆田市

男,国籍,中专文化。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

受益于班主任和语文老师的身份,

由于控制工作的原因,

他在课堂上的讲台上多次猥亵女学生。

受害者女生:

他是班主任,他不敢反思,怕被骂

记者了解到,警方立案后对叶某某班的学生进行了调查。他们说叶老师平时很变态,更喜欢漂亮的女生。在讲台上检查他们的作业时,他双臂搂住女生的腰,将女生抱到一边。和男生基本没有身体接触。

他们认为老师这样做是不礼貌的,但叶某某是班主任,学生们害怕被骂,所以他们不会向其他老师或校长报告。

受害人女生作证:叶老师经常在学生检查作业时拥抱、拥抱他们。在讲台上,叶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摸了摸屁股、肩膀和腰部。如果叶老师答错了问题,他有时会拍拍自己的大腿内侧。她还看到叶老师在讲台上触摸其他女生家族的臀部和腰部。

有的家长很早就发现

他们只要求给孩子换班级,却没有及时报案!

叶某某在课堂上辱骂女生九个月。事实上,有些家长很早就听到了投诉,但没有及时报告。

判决书显示,受害者之一女生在2019年初告诉母亲,叶老师会在上课时摸她的肚子,还表示其他人也受到影响。女生的父亲后来向黄校长谈及此事,要求转班或更换老师。

起初校长拒绝了,但校长亲自去调查后,将上述投诉的受害者女生从叶某某所教的二班转到了一班。事件发生后,叶某某还找到女生,要求她不要乱说话。

直到2019年8月31日,一位接触过女生的母亲帮孩子登记时,一名女生告诉女儿,叶老师碰过她。她回家询问女儿,女儿告诉她,叶老师经常把手放在裤子外面摸她的屁股,当我穿裙子的时候,我想把手伸进裙子里,隔着*裤内**抚摸*处私**,我已经摸了几十次了。女生的父母立即报告了这一事件。

叶某某于2019年9月3日因涉嫌虐待儿童罪被捕,并于同月27日被捕。

法官的陈述一审法院判决后,叶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叶某某作为一名民间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多次利用教师职业之便,在公共场所虐待数名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女学生。这种行为已构成虐待儿童罪,应受到严厉处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性质准确,量刑适当,审判合法。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上诉及答辩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1款第1项、第244条的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在:

一、被告人叶某某犯虐待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被告人叶某某自刑满或假释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教育、培训、护理等职业。

该裁决为最终裁决。

面对儿童性侵,沉默就是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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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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