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牌过期2个月上路处罚 (涉嫌使用假临牌)

近日交管部门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整治非法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以下简称“临牌”)行为专项行动。行动中,交管部门将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临牌核发,同时在路面集中整治使用过期临牌、他人临牌、使用伪造变造临牌等非法使用临牌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

严查非法使用临牌

综合日常执勤执法情况,非法使用临牌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超过有效期临牌、使用伪造变造临牌、使用其它车辆临牌4种。有个别车主、驾驶人利用临牌作为自己交通违法的“掩护”,有的是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摄录,如尾号限行时方便出行,有的则肆意违法停车或行车,如超速、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行驶等违法较多,使用其他车辆临牌甚至是伪造变造临牌的违法行为,在以往路检中也有发现。非法使用临牌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处,驾驶人将面临被记12分、200元—5000元罚款处罚,甚至被拘留、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严厉打击各类机动车非法使用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交管部门将以天津自贸区、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销售企业等车辆销售集中地区,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与周边省市交界处为重点,采取固定点位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车辆拦检、核查,严格临牌信息核查比对,重点是依法查处、纠正使用过期临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临牌甚至伪造变造临牌的违法行为。同时,车管所、各车管分所及授权的车辆登记服务站等在受理临牌申请时,也将进一步严格审查机制,一经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有伪造嫌疑的,将迅速启动嫌疑车辆调查程序,经核实确有伪造行为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使用临牌注意避“坑”

除了个别驾驶人主观故意逃避摄录等违法,也有驾驶人是因为对临牌使用规定不甚了解,给自己带来不便。10月23日,在南京路与新华路交口,交警拦下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轿车。“您好,您的临牌已经过期了,不能上道路行驶。”执勤交警说。“是,确实,我错了,前两天4S店已经通知我去取正式号牌,而且临牌要到期了,但我有点事一直就没去,心存侥幸了,以后一定注意。”张先生表示。因为临牌超过有效期,交警依法对其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25日,南马路大队交警在海光寺附近查处一起使用其他车辆临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我是找4S店代办的上牌照手续,他们给我这个临牌,我也没多想顺手就放在前风挡玻璃这儿了”。钱女士所驾驶车辆为斯柯达,但所放置临牌的登记车辆为卡罗拉。对此,交管部门建议,从4S店等一些服务机构拿到临牌后,首先应确认一下是否是自己车辆的临牌,即核对临牌登记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车辆一致。

申领临牌不需开车去

市民在办理在用车辆注册登记、交易过户、、补发或换发号牌等业务时,因铁质号牌制作需要时间,车辆管理所会直接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临牌。但新购车辆在未注册登记期间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申请临牌时,一些车主对是否需要开车前往、哪里能办、需要什么材料等方面容易存在误区。车主持身份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即可申请临牌。可就近到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市所、各分所,6家警邮合作平台(可选邮寄方式),车管所授权的130余家社会化一站式车驾管业务登记服务站,自贸区、蓟州、宝坻、武清、汉沽、运达、大昌、瑞诚工作站等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规定现场核发临时通行牌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理由。特别需注意的是,申请临牌并不需要现场查验机动车,不需要驾车前往,以免因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被处罚。其次应注意按规定粘贴临牌,一面粘贴在前风窗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等不妨碍视线的地方,一面粘贴在后风窗玻璃的左下角。

知识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并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法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并记12分。

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并记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4)规定,临时行驶车号牌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载客汽车的另一张应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没有风窗玻璃的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应随车携带。

(焦轩 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