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
网络给广大用户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工具
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起跨国、跨省团伙诈骗案的3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案件回顾
2019年9月以来,兰某某与温某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网上购买订制的APP包装成投资APP,虚构宏汇、百顺、惠民等投资项目。为了逃避侦查,他们租用了境外服务器,又以虚假的身份信息租赁房屋、建立微信群,通过拉人入伙、网上招人、熟人介绍等方式纠集了24名犯罪团伙。
期间,兰某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与客户聊天,在彼此熟悉后便将“客户”拉入微信群。微信群里 “投资人”、“指导老师”、“助理老师”等角色分工明细,手段新颖,花样百出。
“指导老师”进行“投资指导”,与“投资人”共同引导“客户”进行“投资”操作,待“客户”进行“投资”后,“投资指导”修改后台数据,造成“客户”投资严重亏损的假象,群内“指导老师”、“助理老师”及“投资人”采用各种理由游说“客户”让其继续“投资”。
共骗取来自全国20多个省份的100余名被害人
共计500余万元

陈某某等6人通过注册虚假身份信息在缅甸建立作案基地,通过发工资计提成的方式招募来自福建、云南、四川等地人员在网络平台上采用QQ、微信虚构上海浦发银行客服工作人员的身份,对外发送小额*款贷**的信息,以高投资回报、*款贷**减息为诱饵骗被害人在用于诈骗的小米钱包、民生直销、中国国行等平台上充值,并以流水不足达不到*款贷**要求或者提升*款贷**额度需要增加流水等理由骗取5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50余万元。

检察官说法
案件中,兰某某等人、陈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投资*款贷**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规定。
网络时代
诈骗犯罪已然从线下接触型
转至线上非接触型
从现实到网上
人们投资理财选择的空间扩大
但也给犯罪分子诈骗带来了可趁之机
网络虚拟世界多
一定要提高警惕
不要轻易转账汇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