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拒不执行判决罪、故意伤害(致死)罪。”
“能否认定共犯,关键在于王某与高某的行为是整体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推人行为能否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要视具体情形区别对待。”

看,那边气氛这么热烈,在讨论什么呢?
你不知道?静安检察院“行动学习法”案例讨论会正在进行中 ……
案例讨论我听说过,“行动学习法”还是第一次听说,那是个什么东东?
哇,你不知道了吧?其实我也是第一次听说,好像还挺时髦的……
还不知道“行 动 学 习 法”
那 就
赶紧和小编一起来
"FASHION"(xue xi)
一下吧
“行动学习法”案例研讨会现场……

这个学习方法是以案例讨论为基础的,那究竟是什么案例,这么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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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案例
高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面对前来强制执行的法官,他纠集村民进行*攻围**,随后其妻——王某又将法官用力推倒,致其倒地死亡。
很有意思的一个案例,好像涉及好几个罪名,行为也分阶段,难怪青年干警们一会儿阐述自己的观点,一会儿质疑他人意见,一会儿又快速切换,回应别人的挑刺……
嗯,有意思。听!青年干警们正从案件的实体、程序、定性、法律适用等多角度、多维度热烈探讨呢……好像辩着辩着,有些问题就明朗了。

Discu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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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学习法
“行动学习法”是静安区检察院院侦监青年学习小组今年开始推行的一种案例研讨方法,此方法将青年干警们分为两组,每组围绕一个案例充分讨论后,指派一名组员阐述己方观点,对方组员分别进行质疑、点评,汇报方其他组员再一一补充、回应。
这种形式的研讨,还真挺有意思,互动性很强啊!
对,你有没有注意到——他们一个个慷慨激昂,分析起案情来也头头是道,稍有疏忽,就有可能被对方驳斥。
可不,感觉他们一个个都是释法说理的能手啊……
“行动学习法”案例研讨,充分调动起了每个人的积极性,让他们随时处于思考状态,既要全面、仔细地考虑问题,用自己的逻辑支撑自己的结论,又要随时备战他人提出的质疑,既充满挑战,又充满了惊险与刺激,是锻炼个人综合能力的好方法。
活动结束时,全程参与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颢表示本次案例研讨卓有成效,希望青年干警们再接再厉,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全面、充分地展示和提升自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