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歌曲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抖音)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我猜中了这开头,却猜不到这结局。”

“紫霞嗝儿屁了。”高晓嘴里嚼着牛肉含糊不清地说道。

“是啊,*逼傻**牛魔王。”我点点头,不着痕迹地拨开高晓偷偷伸向我碗里牛肉的筷子,虽说《大话西游》已经不知看了多少遍,但每每到了这个经典段落始终还是让人难以释怀。

“老孟,你说,呼噜……”高晓旁若无人地吸溜着面条,两片本就殷红的嘴唇此时被面汤里的辣油滋润着,显得更加饱满红润,“如果你是至尊宝,你会选择紫霞还是取经?”

刻意无视了高晓略带哀怨的眼神,我将最后一块牛肉送进了嘴里,没了牛肉的诱惑,碗里的面条应该是安全的,“操,有朱茵这样的娘们儿,谁还他妈取经啊。”我有些不屑。

放下面碗,我舒舒服服地打了一个饱嗝,捡起桌上的利群,打火机怕是快没气了,微弱的火苗下,香烟顽强地燃烧了起来。高晓显然少了点运气,咔咔了半天看着仍旧不着火的打火机,她选择了将手伸向我,同是老烟枪,我自然会意,将手中的烟递了过去让她对着自己的烟,两个人隔着茶几坐着吞云吐雾。电视里至尊宝在大漠中走上了取经的旅途,电视外的屋子却被我俩吐出的烟弄得云雾缭绕像个仙境。

“看这样子今天你又没什么生意。”高晓说着,脸上并没有嘲讽的表情,显然已是习以为常,解开因吃面而扎起的马尾,将一头染成金色的披肩长发散开,“八点多了,我得去开店门了。”

“哦,都这个点了。”刚吃过饭让我的大脑有些短暂缺血,对高晓的话也只是淡淡地应着,“是啊,今天又没开张。”

“呵呵,能开张才叫有鬼了。”高晓笑了起来,“在这个教师家属楼扎堆儿的地方开个纹身店,你是生怕学生纹身老师看不见啊,还是想把老师也拉到纹身爱好者队伍里?”

“你懂个屁,这叫大隐隐于市。”我从沙发里坐起了身子,“只要你的手法过硬,即使开在学校旁边,也不怕没有客人来。”

听到我的话,高晓眼里除了笑意,还带了几分恼怒,“不说这个还好,孟鑫,你看你给老娘纹的,这尼玛是蝎子?不知道的以为是苍蝇呢。”说着,她指着自己的脚踝。

“这个……啊哈哈……那时……不是刚开始干手法还不熟练么。”我悻悻地解释道,“高跟鞋不错啊,新买的?”

“少转移话题,让你弄的,老娘现在走路都没自信了。”高晓嘴上虽然不饶人,但并没有真的怪罪的意思,“我说老孟,你要不考虑一下干点别的?”

“不不不。”我的头摇得好似拨浪鼓,脸上带上了神棍一般的虔诚,“我是为纹身而生的,这是一门疼痛的艺术,女人白皙的肌肤就是我的画布,而我,请叫我……画家。”

“噗……”高晓刚欲起身,却笑得弯了腰,“去你的,还疼痛的艺术,前两天你把指甲剪豁了个口子还哭爹喊娘叫唤了半小时,还画家,我记得你中专学的是建筑工程吧,感情画图纸也叫画画哈,我看你就是想借着纹身看娘们身子,要是你学的是医,现在肯定开的就是妇科诊所了。”

“去去去,开你的店去吧。”被高晓说得我有些窘,她倒也没再继续纠缠,起身扭着屁股就从我的屋子走了出去,这娘们,鬼精鬼精的,她是怎么知道我曾经的梦想是开妇科诊所的,我不由想到。

我叫孟鑫,也许是五行缺金,也许是父母希望我以后很有钱,他们帮我取了这样的一个名字,如果是后者,我想他们的美好梦想大概在我小学一年级往老师的讲座里撒尿那一刻起就醒过来了。如高晓所说,我在这个大学教室家属楼的小区租了间门市,经营着一家小小的纹身店。可能是中专时CAD制图课差两分拿到了满分,让我感觉自己对画图与美术有一些与生俱来的天赋,曾经我踌躇满志,幻想着自己成为这座城市,乃至全国知名的纹身师,而我大概忘了当初那门课的老师是我姨夫,而工程制图与画画之间的区别,就像开飞机和*飞机打**只见的差异那样巨大,这是我看到自己在高晓脚踝上纹的“苍蝇”时想到的。

高晓是我的第一个客人,她的店就在我隔壁,和我这里几乎整日门可罗雀不同,每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她的足疗店里亮起的粉灯对男人而言,就如同飞蛾眼中的篝火,他们多是独自前来,或短或长的一段时间后就心满意足地离去,说是足疗,很多男人甚至到走的时候连袜子都没脱过。没人知道她干了多久,我租下这里的时候,她的店就已经在了,我的店开门第一天,她来串门,顺便照顾了一下我这个邻居的生意,于是就有了蝎子变苍蝇的*案惨**,不过她也并未着恼,只是笑着对我说以后可要把手艺磨炼好了。

我和高晓,大抵是一种介于情侣炮友朋友邻居之间的微妙关系,具体属于哪种,其实很难界定,而我们俩又都比较懒,或者说,顺其自然。

夜里十点,我起身准备关店门,对高晓而言,此时正是一天中最为忙碌的时刻,而于我,却是该关门休息了。一只手拦住了我拉下的卷帘门,那是一只白皙娇小的手,细嫩的手指与修长的指甲无不显示它的主人是位女性。我抬起头,一张同样白皙的脸映入眼帘,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孩儿,黑发,淡妆,眉眼间闪耀着属于青春的味道。

“老板,能不能晚点再关门?”女孩儿的声音极为清亮,让听惯了高晓“烟嗓”的我,像是耳朵里被灌了一大口薄荷。

“美女,我们这是纹身店。”我不由提醒了一句。

女孩儿笑了,不知怎地,竟晃得我有些晕,“我知道,老板,我就是来纹身的。”

将女孩儿请进店里,我有些慌张地收拾了一下桌上的碗筷,搓了搓手,对女孩儿道,“美女,想纹个什么图案?” 女孩儿应该是早有了主意,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我想纹一个王字,姓王的王。”

“美女,恕我多嘴,年轻时为了爱情冲动是可以理解,但把男朋友的名字姓氏纹在身上可不是个好主意,人生这么长,以后的事谁说得准呢,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我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

噗嗤一声,女孩儿笑了起来,“哈哈,老板,你很有趣,怪不得你生意不好。”

“嗯?你咋知道我生意不好?”我有些疑惑地问道

女孩儿眨了眨眼,伸手一指,”喏,你那边桌上的本子应该是给客人登记的吧,上面是空的喔,还有你的那些纹身颜料,几乎都没用掉多少,最离谱的就是你给客人纹身时准备的椅子了,不止上面有灰,扶手上还挂着女人的胸罩诶,是你老婆的呢?还是说,老板你其实是个变装癖?“ 女孩儿眼底闪着促狭的笑意。

“额……”我拿起桌上的湿巾把椅子上的灰擦了擦,装作若无其事地将扶手上的胸罩塞进抽屉,”女朋友的……别多想”

“哦!” 女孩儿故作有深意地感叹了一声,“D*杯罩**,你女朋友蛮有料的呢。”看着我的窘状,女孩儿没有再捉弄我,“呵呵,好啦,老板,不逗你了,你人蛮好的,安啦,我不是要纹男朋友的姓,是我自己姓王,我其实想纹个虎头,但是又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得下来,所以打算先纹个老虎额头上的王字,反正王是我的姓,大不了就留一个字也好。”

我松了口气点点头,“美女,你想纹在什么部位?”

“嗯……”刚才还快言快语的她此时却扭捏起来,“我想……纹在屁股上。”

“唔……好!”我有些愣住,赶忙笑了起来,“美女,你放心,虽说生意不是太好,但也是有些女客人纹在一些比较私密的部位,我是专业的。”

女孩儿大约心里也有些紧张,因此并未过多在意我脸上僵硬的笑容,她应该平日是个极为爽快果断的性子,此时也没有太多纠结,很快就脱掉了牛仔裤,俯身趴在椅子上。此时的我反倒有些不淡定了,女孩儿两条修长笔直的雪白长腿此时裸着,在灯光的照映下显得格外晃眼,一条雪白的纯棉三角*裤内**包裹着女孩儿丰满的雪臀,*裤内**的花边和两团饱满的臀肉形成了极为和谐的画面。深吸了一口气,接着准备工具的时间,让心底快要燃起的火焰保持睡眠,冷静了一会儿后,我对女孩儿道,“美女,我们准备开始了。”

我发誓我这辈子都没有这么紧张又专注过,女孩儿早已准备好了图案,而我所需要做的,就是尽我最大所能让它在女孩儿的左边臀瓣上绽放,一开始她还会因为被碰触到身体而触电似的微颤,到后来连纹身带来的疼痛都渐渐适应了。如高晓所说,我是个极为怕疼的人,虽然嘴上说着纹身是疼痛的艺术,心里想的却是,反正疼的不是自己,这些喜欢疼痛的变态既然有需求,满足他们就是了,除了可以接触到娘们的身体,还有带着毛爷爷微笑的钞票,何乐而不为。而此时心里却顾不上想这些,手里拿着针,我小心翼翼地按照女孩儿手机上的图案,一点一点在女孩儿雪白的臀瓣上把字纹了上去。

“王”字实在是个再简单不过的汉字,因此饶是我故意放慢了节奏,也不过持续了一个小时,放下针,趁着女孩儿仍旧伏在椅子上,我从旁边的箱子里拿出一个极为小巧精致的针筒,看了一眼女孩儿,确定她并没有回头的迹象,我迅速熟练地将针筒贴在了女孩儿屁股上,按下了针筒上的按钮,内藏式的针头快速刺破了女孩儿白嫩的皮肤,接着又快速地提取了少量殷红血液,一直在纹身疼痛中的女孩儿不疑有他,并未察觉到任何异样,我把针筒装进箱子,照例交代起女孩儿纹身后的一些注意事项,有些不舍地看着女孩儿离去后,我拉下了卷帘门。

“老高,我说你要这玩意干啥?” 第二天我看着对面的高晓,她此时手中把玩的,正是我昨天抽取了女孩儿血液的针筒。

“老孟,世人皆苦,我愿成魔,渡世人于疾苦之中。”

“操,说人话。”我看着她也一副神棍像不由骂道。

高晓并不以为意,她微微一笑,又道,“老孟,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你愿取西经成就佛陀金身,还是愿与紫霞成魔长相厮守?”

“你昨天不是问过了吗?”我看着她的样子不由皱眉道,“我说你今天咋了,神神叨叨的。”

高晓再次神秘一笑,“佛云,不可说,不可说。”

“你妹的,那我下次不给你整了。”我有些赌气地道

“三百,一管。” 高晓淡淡地道。

“善哉,善哉,施主你说啥就是啥。”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高晓有些奇怪,虽说满口佛经,可对她已经有所了解的我并不认为这个天天和我抢肉吃的娘们会真的笃信佛教。带着一脑子的问号直到晚上,上了床,看着她腿上那双熟悉的黑色*袜丝**,右腿小腿上的抽丝依旧是在熟悉的位置,“嗯,还是那个老高。” 我心里暗暗想着,骑了上去。

日子依旧平淡而无趣,不知是怕疼还是对我的手艺实在看不上眼,那个女孩儿没有再来,好在纹身的风气日渐兴盛,我的生意倒也渐渐好了起来,跟高晓的晚餐也从万年不变的牛肉面,增加了些许生动的菜色。和高晓的关系依旧很难理得清楚,说是情侣,可我们从未一起出门上街,说是床伴,但每当落寞时第一个想到的都是对方,像是怕打破这种氛围,我俩都没有主动挑起过这个话题,就和我们每次在一起的开端一般,没人说明,但彼此眼中的渴望足以说明一切。

一个秋高气爽的清晨,托最近“严打”的福,高晓少见地一晚没有生意早早睡下,因此也难得起了个早,我的懒觉自然也被她搅黄,我俩相约到了市郊的连山寺,十月金秋,连绵的山丘被枫叶染得火红,在阳光下显得张扬而耀眼,这是我们第一次一起出门,在床上早已经不知多少次“坦诚相见”,因而对我牵起她的手,高晓并未有任何抗拒,她反倒很自然地挽着我的胳膊,我俩顺着登山的小路一行而上,清早山间无人,空气也显得甚是清凉,让人多了几分精神。

高晓松开我的手,径直走到一棵笔直粗壮的枫树下,张开双臂,用力呼吸着晨间清爽的空气,恰巧此时一阵山风经过,地上落下的枫叶被风吹起,围着她转了几个圈,朝阳洒在她的长发上,高晓闭起了眼睛,任风吹拂着她风衣的下摆,远处传来寺里的钟声,看着她整个人挂着一层光晕,那一刻,我竟觉得她充满了圣洁的味道。

“老高,我们要不要……结婚?” 我凑近她,犹豫了一下低声道。

“老孟”高晓喃喃着,不置可否,“世人皆苦,我会成魔” 这一刻,我也不好再骂她,正好一枚枫叶从树上飘下,落在了高晓肩头,我捏起叶子,对她笑了笑,“这个我留作纪念。” 我们都笑了,除了彼此口中隐隐散发的韭菜盒子味道,一切,都很浪漫。

发现高晓的离开,同样是在一个早上,头一天的夜里我们在床上折腾了很久,第二天一早醒来时,她已不见踪影,桌上一张皱巴巴的纸巾,上面歪歪扭扭的字迹出自高晓的手笔。

“老孟,我走了,世人皆苦,我愿成魔,不要寻我。”

我的心里很是空荡了一阵,高晓显然早有打算,她的店面没几天就换了主人,而我怅然若失了一段时间后,倒也又变得古井无波,只是偶尔深夜梦回,心口会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抽痛。

“本台消息,我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最近又破获了一起以宗教灭世为名,收集我国公民血液DNA信息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通常以世界末日等诸多惊世骇俗的言论为由,收集我国公民血液,经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其背后是某跨国医药集团收集分析我国公民DNA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目的的事实。我们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以免收到不必要的伤害。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受到境外不法势力的蛊惑,参与到犯罪活动中。”

电视里传来主播的声音,椅子上躺着的男人不由骂道,“这帮驴操的,天天琢磨着怎么对付咱中国人。” 我手中拿着针愣了下来,应了男人一声,接着木然地继续自己的工作。

夜里,辗转反侧,起身在屋里走了几步,书架上,零零散散放着几本小说,想了又想,打开那本翻过几页的《活着》,还是高晓推荐给我买的,书中间夹着一片枫叶,叶子早已干枯,我的胸口却抽痛得更加厉害。

“老高,你这个*逼傻**,被外国佬忽悠了吧,跟哥混一辈子多好” 我喃喃着,眼前似乎有些模糊。

几个月后,和同街开店的老王一起喝酒,自打高晓走后,我和这个开着杂货店的中年男人关系变得近了起来,不时相约小酌几杯。

“小孟,你听说了吗,原来你隔壁干足疗那个高晓,去加拿大了。”

我端着酒杯的手一抖,险些洒了出来,”啥?加拿大?你喝多了吧。“

老王显然对我的怀疑有些不满,“真的,儿骗你,我听药房的老张说,他儿子在温哥华的唐人街看见她了,她在那边也开了个足疗,听说生意还不错呢,真牛逼啊。对了,听说这娘们挺有手段的,原来咱们市里不是闹过抽人血的事儿嘛,听说这娘们也掺了一脚,弄了不少钱”

老王的话我似乎已经听不到,咬着嘴里的烟,我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卧室,打开床头柜的抽屉,压在底下的存折上,几个大大的0显得那么狰狞,好像小时候我被同班的那个胖子欺负时,身边其他小朋友讥笑我而露出的板儿牙,我的耳边似乎又想起了高晓的话。

“老孟,世人皆苦,我愿成魔,渡世人于疾苦之中。”

“世人皆苦,我愿成魔。”

“我愿成魔。”

啊,不知何时,嘴里的烟已经燃尽,烟头把我的嘴唇烫了个水泡。

操,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