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在报道上看到过一位母亲为了不让儿子对性太过与好奇、敏感,一直就去坚持去和自己儿子一起洗澡,现在儿子都已经十一二岁了,还可以一起去洗澡吗?往往我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要去看具体情况然后才能去具体分析问题。就像是洗澡,到了上小学之后就可以让小孩子自已去洗了,这样不仅可以培养孩子的独立性也能让他们学会去照料自己。如果从孩子小就一起不分性别的一起去共浴,这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呢,如何过度过去这样没有一起裸浴的习惯 ,然后就突然就开始了这种“脱敏的教育”的问题了,恐怕小孩子肯定不适应更不好去接受。所以和小孩子共浴也要有一个什么时候去停止的问题。就比如儿子发现自己比较容易出现性反应(勃起)时,他们就会觉得很不好意思,他们自己也会提出不愿一起共浴,要求自己去洗澡,更不要说和妈妈了,就是爸爸都不愿意让进去。所以我们要学会去尊重孩子自己的隐私权离,如果发现小孩子有这方面的要求的话,我们就要去尊重他们的意见,不能再去包办似的在去给孩子穿衣、去洗澡了。 父母这时候就要去根据孩子的感觉去调整自己的行为尽量适应小孩子。
调查时发现经常会有这样的问题,就是小孩子什么时候应该和大人去分床睡的问题,有的小孩子都在上中学了还要和父母一起去睡觉,更有的是和母亲睡大床,把爸爸挤到小床上去睡觉,大人也会觉得很不妥,可又舍不得让孩子受委屈,于是……。其实在孩子半岁之前就应让他养成独自睡觉的习惯(当然按西方的作法就更早了),最迟也不应超过2~3岁。这里有两个理由,一是有助于培养孩子的独立性,使他长大后能更快、更顺利地适应社会环境;二是有利于安排夫妻生活,不要因为孩子夺去夫妻间恩爱的机会。万一夫妻同房时弄醒孩子,虽然孩子过早目睹这一过程不一定会产生什么不利影响,但是肯定会干扰大人的情绪,为了避免这种尴尬情况的发生,有些夫妻尽可能减少同房机会,长久下去会因为用进废退的原则而影响男方的性功能,最终造成夫妻生活的不和谐,甚至导致家庭不和睦或破裂。在西方国家这种现象绝对不会存在,孩子一生下来就和家长分开休息。因为他们的子女自出生后不久就有自己的床或自己的房间。然而,由于我们的住房条件及父母对孩子过于宠爱的原因,孩子和父母同床而睡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这就涉及一个家庭内的亲昵问题,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搂抱等体肤接触可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使家庭里洋溢着浪漫、和谐的气氛。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亲昵是否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分寸呢?应该说在儿童期,父母和幼年子女之间的亲昵不存在什么禁忌,但心须考虑以下几点:
1。如果孩子进入小学后仍整天粘在父母身上,产生过分的依赖感就不好了。
2。有时难免会让孩子撞见*爱做**的场面。如果孩子年龄较小,没有什么关系,父母亲只需平静地对待这一偶然事件,明白告诉孩子这是成人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也是孕育孩子的方式,这是大人喜欢的一种活动方式。然后告诉孩子:“该去睡觉了,出去时把门带上。”或者告诉孩子:“以后进来时,请先敲门好吗?”有时孩子会感到*交性**中糅合了一些*力暴**成分,那么在这一偶然事件之后可以对年龄稍小的孩子作些进一步的解释,让他们理解这一现象。鼓励孩子谈出自己的感受,然后加以解释,这样就不会使孩子产生误解和心理上的不平衡。如有的女性对夫妻*生活性**感到厌恶,原因就是小时候无意中窥视到父母过*生活性**,她总觉得父亲像日本鬼子一样在欺负母亲,从此种下对性活动厌恶的情绪。直到成年后仍不能忘怀,最终造成自己的性厌恶。
3。有些家庭因离异丧偶、两地分居等原因形成单亲或事实上的单亲家庭,由于成人的孤独和寂寞,便会不知不觉地期望能有更亲昵的亲子关系,当然这种迫切的需求不一定是性方面的,而是排解寂寞的需要。尤其是异性同床时容易发展成一种*伦乱**关系(比如单亲母亲和已经进入青春期的念初中的儿子),这样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将造成严重创伤,从而造成终身的影响。作为孩子是无知或软弱无力的,他们无法抵御这种诱惑,所以往往成为无辜的牺牲者和受害者。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更应从小让孩子养成独自睡觉的习惯。当然*伦乱**也是法律所不容的,虽然最近瑞士提出要取消*伦乱**罪,也还在争论之中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