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老字号——演艺场所系列(二)
《长城电影院》
文章:周同年,绘画:赵以松
民国时期,唐山的小山“长城电影院”(又名:长城影剧院)是唐山市第一家有声电影院。该影院是于1939年,由高长旭、谢文彦和魏宝堂等人共同合资兴建的。影院位于小山大世界西侧,东邻文艺胡同,南邻胜利路,北邻小山“小剧场”(又名大众俱乐部)。共有房屋28间,坐北朝南,可容纳观众500人左右。观众席为长条木椅,该建筑初建时比较简陋。
1940初,原小山大世界“天宫电影院”股东单金生、林挂华、张连成、田兴等4人,因种种原因被排挤出“天宫电影院"后,这4人协商决定共同合资将新建的“长城电影院”房屋整体租赁,并于1940年5月正式开业。
“长城电影院”在经营管理方面,该影院主要负责人分为大柜(经理)和二柜(副经理)。大柜又称“柜上”,统管全院的营业事务。影院的大柜由单金生担任,他手下有职工(伙计)14名。所谓二柜,主要经营影院内的小卖部和茶锅及打扫卫生。这项收入单独核算,与大柜无关。房东实际上是二柜,由他负责分配,除付给职工工资外,其余均归房东所有。影院内还有女服务员几名,她们主要负责清理卫生和出售茶水,出售茶水才是女服务员主要收入,二柜负责提供开水,不提供茶叶,茶叶由女服务员提供,每卖一壶茶水,收费五角,上交二柜一角,其余归自己。
影院每天上映两场,下午一场,晚上一场。营业收入不平衡,平均每天收入百元(银元)左右。纯利润的70%~80%归股东所有,其余的20%~30%作为影院运行的费用,包括租金、工资和电费等项。普通职工日工资3角,高级职工日工资9角,经理和参加工作的股东日工资为9角至1元。一般电影票价为1. 5角。

“长城电影院”地处唐山小山最繁华的商业和娱乐中心地段,但经营此类娱乐场所也不是一帆风顺,更是困难重重。当时的军警和宪兵经常去观看电影,影院不敢要票,只能免费。院内还设有军警专席,恭请他们维持秩序。影院对本管区的警长,逢年过节,还要送上白面两袋,猪肉半扇。这笔开支来自掏影院厕所的掏粪人,按规矩掏粪人逢年过节,照例要给影院送来白面和猪肉,而影院一转手便奉送给警长作为节日献礼。自从影院开业后,经过单金生先生的精心管理,电影院的收入颇丰,生意兴旺。1948年12月12日,唐山获得解放,在这个时期,对电影院的经营影响不大,生意照常红火。
1956年,该影院实行了“公私合营”,“长城电影院”与“天宫电影院”实行了合营,统称为“合营影院”,公方代表为郭顺堂,私方代表为林桂华。(合营前单金生先生已病故。)
1964年,“长城电影院”的房屋因年久失修,被政府相关部门确定为危险建筑物,随后停止放映,并报请维修。经市相关部门批准的维修方案为异地搬迁重建,地点选在原曲轴连杆厂旧址,复兴路与胜利交口的东南角。设计建筑面积为694平方米,地方财政拨款69400元,省拨款4万元。

1966年1月16日建成开业,并改名为“长城影剧院”。“长城影剧院”是唐山第一家能放映宽银幕影片的影剧院。在该院先后担任正副经理的有王贺臣、杨利民、张连合等人。
该影剧院于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全部震毁。后于1976年底复建成半简易影剧院。1985年该院拆除,准备移地重建。在此期间,一度借用唐山齿轮厂俱乐部继续放映电影。后按城建的规划方案,该影院未能复建。
来源:《唐山市文化艺术事业史料》及网文,文:周同年,图片:周同年提供,插图及绘画:赵以松
(图文转自公众号“近儒山人的绘画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