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一个多月的试运行,“*疆新**交警”公众微信平台作为*疆新**交警部门最权威微信公众号,于8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您只需要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疆新**交警”就可加入关注,随时查询、处理交通违法,还能快速找到距离最近的交警队。
*疆新**交警公众微信平台,由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建设和运营,公众服务号的建立旨在搭建更好的沟通服务渠道,拉近警民关系,实现群众实时查询车辆、驾驶员违法,同时将公安交警实时工作情况推送广大用户,形成真正的互动、互粉。
用户可关注【*疆新**交警】实现交通违法实时查询、交通违法自动推送、交管资讯及时获取、交通违法罚款在线缴纳、在线投诉、导航到附近的交警部门、获取各地交管部门联系信息、获取各类业务办事指南等。

8日,记者添加了“*疆新**交警”微信公众号,在主页面看见三项主功能:
第一,权威发布,主要针对全疆的道路通行、各地州的交管工作进行权威发布,交通参与者可以了解到全疆最全面最新的交通动态信息;
第二,便民服务版块,这也是目前最为主要的一块内容,提供的是交通违法查询、交通罚款缴纳、办事指南、用户认证、交警导航5项服务,其中交警导航最有亮点,可以方便您在出行过程中寻找到最近的交警大队;
第三,警民互动版块目前还在建设当中,其中的“随手拍”功能将在不久后实现,交通参与者可以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特别提示您,目前该平台可通过手机支付交通罚款,车主只能缴纳由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或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罚款,其他地州交警部门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能通过“*疆新**交警”公众微信平台缴纳罚款。
与此同时,交警总队即日起还展开了“开门纳谏”活动,通过该微信公众平台,广泛征求交通参与者对各级交警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交警总队将及时作出答复。
另外,交警总队此次广开言路,征集意见不设任何限制,除了可通过微信平台反映,还可拨打交警总队各部门电话反映:0991-3682155(政工部门)、0991-3682057(驾驶人管理部门)、0991-3677507(车辆管理部门)、0991-3682081(秩序管理部门)、0991-3682079(事故处理部门),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号为:xj_jjzd@163.com,以及直接致电本报:0991-28488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