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是尼日利亚人,母亲是中国人。
我满十岁这天,父亲在海边支起帐篷,请了十多桌客。
我戴着皇冠,俨然一个小王子。
席间,父亲郑重其事地喃喃自语:我们的帧姐成年了。
这是这里的风俗,在尼日利亚,十岁算成年。
十岁,是我人生的分水岭。
十岁以前,父亲拿我当宝。
父亲是个搬运工,天天到几内亚湾的一个大码头去卸货,一天可挣到大约五百奈拉。
父亲爱喝酒,一双眼总是红红的,没睡醒的样子。
我经常说,史密斯先生,您*象真**约翰逊家的那条疯牛!
父亲呵呵笑着,伸出一个指头戳我的鼻子:
“帧姐,是不是真的呀”?
父亲的心里,一半装着酒,一半装着我。
至于母亲,父亲根本不在乎,有一天父亲和母亲吵架,父亲直嚷嚷,信不信我给你带一打的女人回来!
第二天,父亲果然就带了许多女人回来,耳垂吊着吓人的大耳环,父亲当着我和母亲的面和这个亲亲,和那个亲亲,搂搂抱抱疯作一团。将我和母亲气得要死。
我顺势拾起地上的一根竹棍,将这一众黑妖一通乱打!不过她们都不生气,一个个嬉皮笑脸,其中一个胖得象个皮球的家伙,一把捞住我的竹棍,任我怎么使劲也抽不出来。
皮球呲牙咧嘴,一边摸我的下巴,一边怪笑:
“史密斯,这小子眉清目秀,不是你的种呀。”
“狗屁,老子花了三个夜工亲自做出来的。”父亲大大咧咧的说。
我恨死父亲了,很长时间都懒得睬他。
但我知道,父亲是爱我的,他在母亲那里一身的臭脾气,却能够容忍我的一切。
有一次,我对父亲说,史密斯先生,以后你死了,我将你撂到几内亚湾喂鱼去。
父亲呵呵笑着,抚摸着我的头,说,帧姐,那叫海葬。
我说过,这都是十岁以前的事情。
自从我满了十岁,父亲象变了一个人,经常打我,有一次竟*光脱**了我的衣服,将我绑到电线杆子上,四十多度的气温,我只觉得后背烫得难受,几乎要昏过去了。
母亲要跟父亲拼命,父亲才将我从电线杆子上放开来。
父亲将绳子甩在地上,对着母亲破口大骂:
“真是头发长,见识短的东西,帧姐已十岁了,成年了,不是个小孩了,不能惯着他了,要历练历练了……真是个头发长,见识短的东西!”
父亲好激动,老是骂母亲头发长见识短。
我分析,头发长见识短最最要命,比猪狗不如都要严重得多。从那次以后,父亲和母亲分床睡,我从没有见他俩亲密过。
我觉得父亲的话也有道理,我是个男人,应该成长,成长,再成长。
我经常去给父亲打下手,我去帮忙了的时候,父亲的工资,可多出约十奈拉。
我觉得,码头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比读书有趣多了,于是干脆辍了学,天天去给父亲打下手。
父亲很支持,说我不是块读书的料,半吊子,不如早挣钱,早娶亲成家。
我十五岁的时候,已经长到五大三粗,干活挣的钱,比父亲多好多。
我十九岁的时候 ,父亲病了,经查,属肝硬化晚期,实际上是肝癌,我想,这是父亲喝酒太多的缘故。
“您真不该喝那么多的酒!”我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没有这么说。因为,我不想让父亲难过而且后悔。对于人生而言,后悔,其实是最最痛苦的事情。
那些日子,我天天带父亲去几内亚湾看风景。父亲最喜欢去的地方,还是工场。
“人,若是天天能这么干活,该有多好!”
父亲的世界,除了家,就是这个流血流汗、热火朝天的工场了。
我试着问父亲有什么心愿,有什么未了的事。
父亲说,他有我这样的儿子,已经知足了,只是,他死后,他不想海葬,他要埋到中国去,去和我外公葬在一起。
我赶忙说,那哪能呢,小时候不懂事,乱说的。
父亲说,我外公,是父亲这一辈子最好的朋友。他俩曾是出生入死的战友(后来我知道了,他们都是海盗),父亲救过外公的命,外公无以为报,就将母亲交付与他。
说句实在话,母亲不怎么好看,一个眼睛大一个眼睛小,一个鼻孔大一个鼻孔小,有一次我看着母亲洗澡,发现她的*子奶**,也是一个大一个小。
生而为女人,长得不好看,当引以为最大的憾事。
“我爱你的母亲!”父亲说。我想,这只不过是父亲与母亲人种肤色不同、父亲的审美观独特罢了。
父亲一直拿母亲当宝,直到那一次吵架。
在我出生以前,据说,父亲走路,都一直将母亲扛在肩上。
父亲还告诉我,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我母亲告诉他的,我的亲生父亲,其实是我外公——母亲是外公的养女,外公也喜欢喝酒,有一次,外公喝醉了,将母亲強暴了,母亲竟怀孕了。
“不要责怪你的外公”!父亲说,外公也是个苦命的人,一辈子打打杀杀,没娶过妻,却重情重义。
我不怪谁!我能怪谁昵?当我知道了自己离奇古怪的身世,先是哭笑不得,不久便冷静了下来,再怎么说,我还是生而为了人,能够领略这人世间的诸般风景。
不久,父亲死了。我租了一条船,在海上航行了四个月,将父亲埋到了外公旁边。
过了一年,刚好是对时对月对日,母亲死了。我按照尼日利亚的风俗给她做了一星期的法事,又花了十万奈拉在首都阿布贾的一处公墓择了块地皮,将她安葬了。
我没读过多少书,但后来我竟做到州长,这一切,或许是父母母亲墓地风水的缘故吧。

父亲的工场在几内亚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