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边就到了第五个小宇宙,无等于董事会,等于特别决议。董事会也同样是有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种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当然一定要注意,董事会之特别决议小宇宙包括授权资本、财务资助这两项一定要注意。这两项都强调的是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这里有个底层逻辑,董事会等于人数决。首先要明白它和前边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就有差异了,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其实不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都是资本决。做一个对比,股东会等于资本决,董事会其实是人数决,也就是不论是特别决议之授权资本制还是特别决议之财务资助,这两种其实都是人数决。

进一步研究第五个小宇宙,第五个小宇宙一定要注意153等于授权资本制,等于全体董事,等于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实它在说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指的是全体董事而不是出席董事,就这一点要特别注意。也就是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如果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的,这就是俗称的授权资本制。

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进而通过,实际上要注意,也就是授权资本制等于本质等于增资,等于董事会决定权。授权资本制其实说的是增资问题,也就是增资逻辑上应该是股东会的决定权,而且是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因为属于七件大事之一,但是这个意思就是可以下沉到董事会,有董事会享有增资之决定权。
这样一来大家就明白了,也就是增资这个考点可以是股东会特别决议,也可以是在有授权之下的董事会。特别决议是这个逻辑,这样一来就变成了其实增资等于股东会加董事会等于特别决议。增资逻辑上原则上是股东会特别决议,但也可以在章程授权或者股东会授权的情形之下下沉到董事会。

但是下沉到董事会依然是特别决议,还是要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只不过这个不是资本决了,它是人数决。这是关于授权资本制,实际上就是增资的意思。说明增资逻辑上是股东会特别决议,但也可以在有授权的情形之下下沉到董事会。

为什么要下沉?一定要注意,也就是实物等于增资等于反收购等于效率原则。实物中其实有些增资是为了反收购的需要,比如上市公司可能收购方来势凶猛,就可以通过授权资本制提前赋予给董事会关于增资的决定权,就可以迅速的做出反击。
可能远股东增资,增资之后,实际上就提升了收购方收购的难度了。本来可能觉得差不多了,没想到这边增资了,整个股份数增加了,持股比例不就相对下降了吗?想达到相同的比例肯定还要更多的买入,但可能资金就跟不上了。

所以实物中增资授权资本制下沉到董事会主要是考虑到效率原则,尤其是反收购。比如燕辉、龙凤、香草、闻风、福利萨再出去讲课,不就有有趣的话题了?也就是实际上往往授权资本制向下董事会来增资效率很高。如果面临收购进行反收购,可能就很好的战略。
163等于财务资助等于特别决议,就除了授权资本制向下董事会有特别决议,还可以是基于财务资助。但是实际上原则上等于财务资助等于禁止,财务支柱要注意原则上是禁止的,就是公司别瞎支柱,别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贷担保或者其他财务支柱。

逻辑上原则上财务支柱是禁止的,这是财务支柱例外,等于符合条件等于允许。比如为了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在有授权的情形之下决议,可以财务资助。如果是董事会做出决议一定要注意,就是董事会决议等于特别决议等于全体董事等于三分之二以上。

它的意思是股东会可以决议,董事会也可以决议。当然董事会决议前提是有股东会的授权或者有章程的授权。这里还是强调了全体董事作为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种就是夹缝思维,也就是符合条件等于夹缝思维。
实际上可以用卢说的这句话: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财务支柱原则上是禁止的,例外是允许的,但允许一定要符合条件。其中有一个条件就是如果董事会做决议,要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所以这种符合条件就相当于不断的解锁。本来是有枷锁的,但不断的符合条件,不断的解锁,最后就具有了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