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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述
邢台县某土地王某有一处房产,2017年当地政府对该房产进行棚户区改造,王先生的房产在征收范围之内,但在王某和*迁拆**方未就*迁拆**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2018年8月某日,王某发现自己家中的门窗、墙体、屋顶等多处被严重损坏,认为*迁拆**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构成违法强拆。但*迁拆**方对此置若罔闻,甚至打算以意外损坏为由搪塞王某。由于万般无奈,王某只好找专业*迁拆**律师帮忙,于是王某找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国龙为本案的主要承办律师。

在房屋*迁拆**补偿协议未达成一致后,被*迁拆**方将房屋强制拆除,*迁拆**人的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违法?当事人能得到公正吗?且看看京云*迁拆**律师是怎么处理的。本案起因于王某在邢台县某地有一套房产,2017年该区政府作出棚户区改造的征收决定,王先生的房产在征收范围之内,但由于王某和*迁拆**方未就*迁拆**补偿达成一致意见,2018年8月某日,王某发现自己的房屋门窗、墙体、屋顶等多处严重损坏,认为*迁拆**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构成违法强拆。但*迁拆**方对此置若罔闻,甚至打算以意外损坏为由搪塞王某。由于万般无奈,王某只好找专业*迁拆**律师帮忙,于是王某找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国龙为本案的主要承办律师。
一波三折,一二审判决完全不同
因*迁拆**属于当地政府的行为,2019年2月,邢台市某区政府向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破坏原告家的行为是违法的。一审于原告胜诉,法人认定被告的违法行为,但是被告又向河北高院提起上诉,高院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行政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更换被告,再次起诉
遇到这种情况,有丰富撤销事件经验的王律师面临危机,邢台市某区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撤销事务)为被告再次向当地县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制撤销行为是违法的,但被告主张破坏原告家是意外的事件,破坏行为是施工者的过失,与撤销事务无关,不是行政强制强拆行为。但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为邢台市某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对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实施的施工协议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即施工单位的行为应视为被告的行为,因此本案中施工单位在拆除其他房屋时没有做好防护工作,导致原告房屋损坏的严重后果,违法,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违法,本案以胜诉告一段落。
本案的主要争论焦点是原告家被破坏的行为是否属于*迁拆**方的违法强制*迁拆**,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原告接下来的赔偿奠定了有利的基础。为此京云律师提醒,如果遇到违法强拆不能自乱阵脚,应及时咨询专业征拆律师,尽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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