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 (曝光现货交易平台诈骗内幕)

涉嫌操纵期货市场上市公司,上海期货交易虚假平台诈骗案最新

发布会现场

11月13日上午,上海市检察院、上海证监局联合召开打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和证券监管机构打击惩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犯罪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自2014年至今,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证券期货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3件120人,受理证券期货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10件228人。案件反映出五个特点:

▶ 一是新型案件不断出现。近年来,上海证券期货领域发案呈罪名多元化态势,以往少发的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信息披露犯罪上升趋势明显。常见的证券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的手段模式,利用信息实施犯罪的案件上升明显,如操纵证券市场领域,策划重大事项、控制信息发布、上市公司与外部人员共同实施操纵犯罪案件频发。

▶ 二是犯罪链条拉长,共同犯罪比例上升。在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领域频现多向、多层的传递型犯罪案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领域出现多名证券从业人员,以及私募基金经理与公募基金经理共同实施犯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件中,除上市公司、发行人之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承销券商工作人员亦被刑事追责。

▶ 三是犯罪反侦查能力不断“升级换代”。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中信息传递、接收方形成攻守同盟,“零口供”现象突出,操纵证券市场犯罪分工精细化、主体多元化、操纵手段复杂化特点明显,而利用他人账户交易、利用金融机构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特定金融机构的特殊业务隐藏交易者的真实背景,进一步加大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的证据收集和事实认定难度。

▶ 四是犯罪领域扩张,跨境、跨市场犯罪案件出现。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证券期货犯罪涉及产品从股票、期货发展到私募债券、期权,作案领域由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向新三板市场蔓延,首例利用沪港通内幕交易港股犯罪案件被依法查处,跨境证券犯罪态势已见端倪。

▶ 五是程序化交易、信息网络技术被犯罪分子“利用”,司法机关面临新的挑战。在当天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金文献等人员滥用高频程序化交易,将自行研发的报单交易系统非法接入交易所交易系统,利用交易速度优势大量操纵股指期货,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证券期货刑事案件办理中,上海检察机关围绕加强行刑衔接、提升证券执法司法能力建设、加大证券违法犯罪成本,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犯罪,上海检察机关严格把握证券期货犯罪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行为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严格控制缓刑适用,依法加大罚金刑等经济制裁力度,并建议适用“从业禁止”,提高证券期货犯罪成本。

▶ 二是加强行刑衔接,共同推进证券执法司法能力提升。上海市检察院与上海证监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包括信息共享、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协作、专题调研合作和人才交流等多项长效合作机制,在双向移送信息、支持规范金融创新活动、人才培养、合力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等方面强化工作衔接。

▶ 三是实现证券犯罪全链条打击,依法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为实现“全链条”打击。在办理的多起欺诈发行私募债券案件中,既追究惩治具体实施造假的公司、企业,又追究惩治组织、指使造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对帮助造假的会计师事务所、券商的中介组织及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追责,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的要求。

▶ 四是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风险进行提示。在办理欺诈发行私募债券的基础上,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注册会计师严重不负责任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上海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