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聘人员名单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聘2023)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2日16:00

2.查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00-12月2日17:00

3.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12月3日16:00

报名网站: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已经辞职的,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离职证明。

(5)本人签字的《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件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b,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三)网上初审

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及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凡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载下**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本次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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