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张华:那些年,我的师父……

摄影:施蕾
口述历史:一个人的故事是故事,一千个人的故事是历史……
那些年,我的师父……
对于刚参加工作的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领路人,我也一样。从业这么多年,实足做了八年的书记员工作,厚积薄发。掐指数来,确实有那么几位,让我惦念:蔣浚泉,姜元军、周庆兴,还有许多!从他们身上,我获益良多。
一、
1982年9月进法院,三个月的培训后,我进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统计科,老科长 蔣浚泉 五十开外年纪,认真得很,做起事来一丝不苟的。
当年,司法统计报表是手工做的,每月共有十余张报表,二十多个区县法院的报表一个栏目、一个栏目地叠放,横项与竖项用算盘或计算器加起来,最终数字相吻合!当年,上海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是免检的,这得益于老科长!后来知道,虽然时代亏欠了他许多,但从他身上,我看不到怨言,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人们,骨子里有一种信念。
五十年代老蒋就在法院,1957年受冲击去了淮北煤矿,搞统计工作,粉碎“*人帮四**”后归队在研究室搞本行!我当时是有想法的:我们一批进法院的大都去了业务庭,而我却整天与数字打交道!然而,我从老科长的言行中看到自己的问题,慢慢地知道问题所在。在这一年里,我啥工作都做,包括去中华印刷厂校对、搬运布告等等,从没有怨言。若干年后,我尝到了甜头!实证研究离不开数据!年轻时掌握这技艺,受用无穷。
前一阵子,我从2017年3月28日的人民法院报“采风周刊”上看到一篇“当你老了——记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上海高院老干部处”的文章,里面提到了蔣浚泉,哈哈,我忙询问,老蒋科长已高龄90余了,得空真想去看望一下蔣老先生。
二、
第二、三位是袁汉钧、谢晨, 这两位比起我来说,稍晚半年进法院。可绝对是*革文**结束后首批毕业的法学科班生,又绝对是围棋高手。卅余年过去了,这批人开放后卅余年中间,无论是法检,抑或律界,都风光了好一阵,确实,谱写着上海司法历史!这些年,大都纷纷退隐故里!
袁汉钧老师,矮矮的个子,做事很干练!因年龄相差不大,我直呼他为小袁。那些年,正值“严打”时期,但至少对上海来说,依法严打绝不是乱打!由于是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法律规定的是法官职权主义,整个庭审发问质证都有法官来承担和完成。那时,我刚刚从另一组调过来,担任他的书记员,原来那个组审判长是姜元军,印象更加深刻,容我后表。
工作一段时间后,我渐渐发现小袁的一个特点,案件来了,他会先审查案卷材料,形成初步的结案报告,而报告当中存在的问题,事实和证据方面还有哪些断片的,而这也就是要通过庭审解决的。通过法庭审理,用以完善案件的事实,考察证据是否确实和充分。如果有问题,则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那些年,法律规定是可以退回补充侦查的,且可退回两次。同时,法官开庭的条件必须是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且庭审只有一次。法官职责是在琐碎的证据中寻找、拼图出法律事实。虽然刑事诉讼法已作两次修订或修正,但这种工作方法是从不过时,依然可借鉴。多年以后,我依然受益。
时间过去了近三十年,小袁也已调至市检察二分院当副检察长!我也已成长,且一直在刑一庭,常常有工作交集,有时有配合,有时也有对垒,各自职责使然。袁老师依旧那样的性格,当年有“第二公诉人”之誉,现在可是名副其实了!岁月不饶人,前些天见到他,鬓发已白,老了许多,快退休了!

摄影:刁孝林
谢晨,我亦跟他做过书记员,但时间不是很长,间或还穿插着跟其他承办人。我是一个注重学习的人,这或许与我在研究室的工作经历有关。一跟几位法官的话,可以博采众长。谢老师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承办首例案件的路径和方法,以及对问题思考的逻辑思辨能力。记得他当年承办了上海首例股票挪用公款案,这在当时还是很新颖的。作为一个司法裁判者,首先要将其犯罪手法梳理清楚,谢晨是第一个承办的。这方法为我后来承办全国第一例金属期货交易员经济罪案,起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1994年,庭长交由我一金属期货罪案,对象是懂四国外语,又有在国外交易所做红马甲经历交易员,涉罪手法诡秘。道高一尺,必须魔高一丈。那时,国内知晓期货知识的寥寥!而金属期货交易所坐落在上海物贸大厦,为把案情吃透,首先要把规则和交易过程搞清楚。那些年,物贸大厦真没少去,收集审查规则,向专业人员请教,把一个个环节和一个个脉络都梳理清晰,并直到弄明白为止。不但要让自己明白,还要让人明白。案件汇报,领导不明白,案件汇报怎么会通过呢!前些天,我与几位老同志在聊天:法院文化是什么,文化是一种载体,而这些司法技能和方法就是其内核,而这种内核是要传承的。这些又都是现在年轻人,无法从法学院教授那里知会的。
首例案件真的很费神!但过后的感觉也挺美的。就这样,我当年办了全国首例金属期货罪案,还有外汇期货经济罪案。谢老师的工作方法给了我指引,我也慢慢知道学以致用,融会贯通。
三、
回过头来,我说说从高院研究室调至刑一庭的第一个师父,也是我一直念想着的—— 姜元军 。
1984年12月到业务庭,我暗暗庆幸,因为终于能到一线了,虽然在研究室收获多多,但当时到第一线是强烈愿望。
正好遇到周荣鹤——一个前警察故意杀人案的死刑执行。
老姜是主审法官,听老姜说,虽然死刑复核权下放至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但对该案还是相当审慎的,命案的定案证据经最高法院核定。此案多年以后,经王安忆改编,著就《长恨歌》一书,还获茅盾文学奖。
单表执行死刑那天,除验明正身外,考虑到其可能最后狡辩,老姜特地准备了一段这样文字:
“对周荣鹤故意杀人、流氓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我们是慎重的,是严格按照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的办案原则进行的。周犯到案后,对故意杀人的罪行作过多次具体详细的交代,但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也有过几次反复。为此,公安、检察机关都认真地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的工作。案件起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以后,我们又认真地审阅了全部案卷,核对了证据,经过法庭调查,确认周荣鹤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我们一审作出死刑判决后,周犯不服,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周犯承认了杀人罪行,后又*翻推**。高级人民法院又认真核查了证据,并就本案的证据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作了报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认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认定。周犯现妄图以喊‘冤枉’来逃避法律制裁是徒劳的。周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是罪有应得。”
这一段文字在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前予以驳斥,老姜字正腔圆,铿锵有力!那些年,老姜是“明星”,说起这,人们一定记得 于双戈持枪抢劫、其女友蔣佩玲包庇案,主审法官就是姜元军了。每次,在各种场合的公开宣判会上,总少不了这位明星。那时如果法院有新闻发言人,一定是老姜!

姜元军在公判会上
那些年,虽然处于“严打”时期,但我们所在的上海市福州路209号316办公室,总充满着欢笑声!因为有老姜在!姚庚麟院长也会闻声进来,嘴衔“大前门”香烟参与一下。那时,哪里像现在的院长室是进不得的,中间有个院长办公室,有事要传话。呵呵,人为隔阂。
有几件趣事,印象深刻!
第一件事,就是随时开庭。当年“92人大程序决定”规定,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是可以突破审限的,就如现在的简易程序,依法从快嘛!那天,已近下班时间,庭内勤送来好几个案件,其中有起命案明天就要开庭的!咋办?老姜说:"马上送达起诉书!"这是一对夫妻为琐事争吵,而后,丈夫杀死妻子的恶性案件。姜安排好任务,我联系驾驶员赶赴上海陆嘉浜路的市第一看守所向被告人发起诉书副本。老姜则伏案阅卷。
我从看守所回来,在隔壁的市公安局食堂吃了点:天热,稀饭和馒头,随即投入工作。记得,那是个大热天,一审一书,两个男人,穿着汗背心,老姜看卷宗并起草报告,我则帮着誊抄,同时,准备明天庭审材料。上海福州路209号办公楼,解放前是美国花旗总会(旅沪美侨俱乐部),克利洋行(美)邬达克设计,新仁记营造厂承建,钢筋混凝土结构,1923—1925年建造,美洲殖民时期乔治式,立面竖间三段式划分,底层中间入口有三开间饰塔司干式柱的浅门廊。大楼的每间办公室地上都是木质地板,大小卫生都有,标准的客房设施。实在热了,冲个凉!此时,窗外静悄悄的,已是下半夜了,有人说,此时2点左右是最难熬的,确实如此!只是我那时还年轻,并不觉得!

上海市福州路209号外景(现在是上海金融法院在此)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铭牌
东方渐渐吐白,又一工作日开始,而我与老姜度过了一个不眠夜,准备开庭。不料,半路杀出程咬金——被告人家属第二天委托了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郑传本律师。那个时候,对程序有种"轻视",另外,加了一个通宵夜班,原想一鼓作气的,所以,心里有种不太情愿。哈哈,当年,郑传本跟姚院长在杨浦工作过,自然有交情,同时,保证辩护权也是应有之义,只能决定延期审理了。老姜与我如泄了气的皮球,就如激情过后!多年以后,这件事仍然印象深刻。
第二件事,提前介入。在那个时候司空见惯的,有些性质恶劣的突发案件,公检法三机关会一起到现场,但这类事件不是特别多!一天,刚刚上班,即有告知,上海宝山远离村庄的一农户里发生凶案。我跟着老姜,由驾驶员驱车前往。一到发案地,发现公安刑侦人员早就在那儿,进行现场勘查工作了,被害人遗体已移除。一会儿,检察官也来了!虽然,我们在现场主要是观察,并不是直接参加工作。
过后,时间差不多了,老姜仍然兴致勃勃,又带着我去杨浦区国京路上的市公安局验尸所。车驶进一个院子,外面没有铭牌,进入一间屋内,所见的就是几个大冰箱。此时,发生一件事:法医打开冰箱,拉出遗体,一股尸腐臭味随着冰箱打开,扑面而来,我猝不及防。哈哈,发现老姜老辣,站在上风头,影响不大。而我在下风头,着实尝到了苦头!老姜哈哈大笑。那些年,我还是愣小子,有时不知天高地厚的,但这件事现在回想起来,挺有趣的!
还有一件事,夜晚探防。不得不说:那些年,“两拦”案件一直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所谓“两拦”案件,即拦路抢劫和拦路强奸,往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就是这样,老姜新收了一起拦路强奸案,被告人名我还记得:王华奎。住上海长江南路附近的一女工上夜班,途径共和新路附近遭王某强奸。这天上班时,我做着次日开庭的准备,老姜则在阅卷,渐渐一天快过去了!临近下班,老姜突然说,有个情况需找被害人核实一下,走!走?这么晚了!只知道在长江西路,老姜带着我抄近路,记得由南往北走江杨南路,天渐而暗了下来,那些年的江杨南路漆黑黑的,没有公车,只有零星的住家和上钢一厂厂区。而这一景致现在已不复存在,也无处寻找,早已改造成商业住宅区。
夜晚八时许,我们摸索着,然而悄然无声地到了被害人家。见我们到来,事主很是惊讶,然后是感激!感觉得出,被害人还未从这一事件中走出来。若干年后我依然觉得这种做法还是可以的,法官核实证据不将被害人叫到法院里。做完笔录,告辞出来,已经是很晚了,天上繁星点点,我坐在95路公车上上,望着空荡荡车厢,又望着沿途夜景,只有稀疏的几个行人,行色匆匆。当年这里工厂较多,夜晚还是比较落相的,这样想着……夜晚,那些待宰羔羊一样的人们,希望你们都能警惕这群隐藏在黑暗中的恶狼!
后来,罪犯王华奎被判了极刑。

摄影:刁孝林
这几件事仅是几个花絮,故事还有许多,我也在这当中快乐地成长!我离开老姜这审判小组后不久,老姜也被提拔为副庭长,直接接触的机会少了许多!后来,他去了卢湾区法院当副院长,这样过了好多年。90年以后,我也晋为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再后来已是新世纪了,我又晋为审判员,那年36岁,十年媳妇熬成婆。我的合议庭负责辖区少年庭的上诉案件,而老姜也已调任普陀区法院副院长,这样又有了交集。那些年,上海少年司法萌芽于长宁法院,活跃于各个区县法院。最后,高院指定管辖,上海四个区集中管辖,普陀法院是其中之一,成绩频频获好评,老姜是少年庭的分管领导。每次见他总能感觉到他对少年司法的热忱言于溢表,而给我印象特别深的是少年法庭教育的“三段两议”,获最高法院重视。他说起“三段两议”的内核,依然眉飞色舞,站在中间,其他人都是听众!
再次与他接触中,常听老姜感叹,我国没有少年刑法,刑法当中只有第17条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一条规范。就如小孩生病吃大人的药,酌量减少而已。这番话使我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对我以后的少年司法起到了引领作用。这也是我以后对“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少年司法理念矢志不渝的原因所在,这是老一代司法者的切身感悟。
又几年过去了,老姜退休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司法人。据我所知,他夫人是航天人,在京工作,官拜副部长级,事业上都是有成的,但夫妻两地分居,所以,闲不住,老姜仍然往单位跑,又负责起普陀区法院大楼改扩建工作。
突然有一天,惊闻噩耗!老姜突发心梗故去。我傻傻地愣了半晌。……“人啊!人,”就如当年戴厚英感叹的!斯人已逝。
四、
最后一位 周庆兴 ,我从开始至现在一直称呼他老周,至今还有联系,他前几年退休了。我知道的是,他自1969年从部队退伍,就入职法院,那时还是军管的时候,全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在他那里,还有更多的故事,老周给我印象既沉稳老练,又和蔼可亲,是见过风浪的!虽长我好多岁,但我将他视为兄长,举手投足便没了顾忌,相处随意。那时,就有一个承办法官无意中,从看守所为当事人带出一封信而遭处分。当时我就想,法官职业与恻隐之心该是无缘的吧!
那些年,审判组每隔一二年总要调动一下,也是流水不腐之意。我当时年轻,既多一个学习机会,也可以博采众长。老周专办国安案件,我跟他做书记员。那时,两岸刚刚解禁,对岸开放老兵回乡探亲,还没完全自由来往。给我印象特别深的,是一个因特务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的,当年被判有罪时,已五十开外的人了,在海峡对岸入了军情局,受派遣回大陆收集情报,终于案发被判刑。
好多年过去了!我已调至二中院,院址也迁至中山北路。有一天,安检那儿打电话给我说,有个老者找。哈哈,周国騤,这不是老周判的那个老特务吗!现在他已是公民了。见了,很是热情,我也问了他的近况。他说,没想到出来以后,感觉政策这么好,想在内地定居了!看上去精神闪烁。所以,来要当年被扣押的台胞回乡证。因为早几年,上海市中心的侨汇房只有港澳台及境外可以,且有优惠,内地还不能呢!这么多年过去,现在彼此只有尊重,我为他指明取回有关扣押物的路径,热情握别!望着他离去的背景,我在想:人因为信念会有所坚持,而随着生活阅历的深厚,人头脑中这种固有化的东西是否也会变化呢!
还跟过许多案件,我担任书记员,记得老周还承办过两栖特务案等等。后来我被提任为助理审判员,与老周一起工作,又从他那儿学得了许多。一直到1995年,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拆一建二,我去了二中法院,才成了“鸡犬相闻”。有说一中、二中是1995年创立的,其实严格讲只是恢复建立,因为,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上海确实存在过一二三中院。哈哈, 历史:上海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8月11日,1955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法院撤销,成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成立上海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1956年5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撤销,1958年4月13日,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成立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再较真了一回。
到二中法院那年,我才32岁。从1990年独立办案开始,头五年是跨过基础,我也上了一个台阶。
……
以上就是我与师父们的故事,在他们身上有个共同特点:积极、勤勉、向上,也许是那个时代特征,丝毫没有现在那种市侩习气。在这里,也许还有许多,挂一漏万。他们见证了共和国成立以来,上海司法的历史。很幸运,至今为止的后卅余年,我也是亲历者。
追念已逝的老姜。也祝福其他几位一切安好!
这就是那些年,我与我师父们的故事。
2017.6.18初稿,7.2修改定稿于上海
【后记】2018年1月26日,惊闻蒋浚泉先生这日上午在家仙逝,我1982年入职上海高院的第一位师父。2017年,我还写过一篇随笔“那些年,我的师父——”师者的谆谆教诲,至今还在眼前。这年夏天,在高院干部的同仁陪伴下,我看望了老先生,身子还硬朗,如今却阴阳两隔。我猛然觉得,一个时代的远去,——谨以此追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