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多年,昨天倒是第一次在成都的街头遇到特斯拉师傅接单。
好奇的同时,就与司机师傅进行了交流。

司机师傅原来是做全屋定制生意的,遇到口罩事件,生意每况日下,债台高筑。
如今负债6000多万。
我就很好奇的问,你的这些负债是个人还是公司呢?
师傅说,原来有三个股东,因经营不善,另外2个股东选择了退出。
也就是说,公司现状只有一个股东。
从公司法上来说,这种结构被称之为一人股东的公司。
一人股东的公司经营风险很高,对公司治理要求也能很高,比如财产独立性方面,人格独立性等。
规范化的公司治理,可以防范很多潜在的风险。
一旦没有合规的理念,那么公司股东极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庭的举证规则上,是要承担举证责任的。

继续和司机师傅进行交流,针对如此高昂的债务如何处理呢?
他说委托了律师进行破产重整申请,希望能尽快解套上岸吧。
我说,作为一个破产重整的律师,对此可能不是很乐观。
因为,通常来说,一人公司的股东,责任难逃。
我们在公司成立之初就要做好顶层设计。
凡事不能只想有利的,成功的一面,必须做好未雨绸缪。否则一旦没有做好准备,创业很有可能会失败。

在和师傅的闲聊中得知,他现在驾驶的特斯拉,是儿子名下的。
我就问,你儿子的资金来源是什么呢?你转账的嘛?
如果是你转账,那么,债权人申请调查你的银行流水的时候,还是能够发现很多的蛛丝马迹。
如此说来,你的家人与企业之间还是没有做好风险隔离。
甚至有可能是弄巧成拙。
到了律所楼下,就匆忙下车,还是希望这位司机师傅能早日翻身,债务反转,过上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