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余
王永余,回族(1934---2011)。出生于陕西镇安茅坪回族镇阳山观一个农民家庭,因家庭贫困没有进过学校读书,从小就开始了农牧业生产。1951年刚刚解放,17岁的王永余就加入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并担任村民兵班长;不久又任民兵排长;1957年转入高级社后王永余担任了生产队长,由于工作积极成绩优异,1959年9月光荣的加入了中国*产党共**。1962年王永余开始担任红光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大队队长,在近20年的大队干部岗位上,先后十余次出席中省地县社会主义建设、农业学大寨、民兵工作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和观摩、观礼活动。1964年10月1日,他以先进民兵和少数民族代表赴北京参加建国15周年国庆观礼,受到毛*东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合影留念;1968年他又作为全省农业学大寨先进代表,在赴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参观学习前,第二次进京接受毛*东泽**主席的接见。他和支部书记(其亲兄长)王永丰领导的红光大队从60年代到80年代初在农田基本建设、民兵工作、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连续受到省、地、县各级的表彰奖励。1970年红光大队被镇安县树为“全县十面红旗单位”之一;1972年大队民兵工作被商洛地区树为全区典型;1974年陕西省委、革命委员会授予:“红光大队农业学大寨先进单位”;这些奖励和荣誉凝聚了王永余同志的心血与汗水。





王永余同志的家乡在人民公社化前名叫观上,因地处北阳山系也称阳山观,自明朝以来就是回民世代聚居的地方,解放初*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工作,1953年经西北局批准,成立了“观上回族自治乡”,1956年与茅坪公社合并后,观上更名红光大队。这里最高海拔1800米,村所在地1050米,是个“地薄灾多无霜期短,十年就有九年欠”的贫困落后村寨。解放后获得新生的近千名回民群众,不甘贫穷落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王永余等翻身解放的农民积极组织互助组,快步进入初级社、高级社,转入高级社后,王永余担任第六生产队队长,积极发挥集体合作化的优势,利用农闲动员组织群众植树造林、兴修水利、改坡造田,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他担任六队队长的5年间,新修改造土地80余亩,治理河渠500多米,新增土地20亩,粮食产量因此连年增加,基本解决了群众吃粮靠救济的问题。1962年在三年自然灾害的困难局面下,王永余担起了大队长的重任,面对200多户父老乡亲生活断炊断顿的困境,他暗暗的下了决心,不仅要让社员渡过眼前的难关,还要在他任期内带领大家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甩掉红光“吃粮靠返销,穿衣靠救济”的帽子。
三年自然灾害后,中省对农村经济政策进行了调整,王永余和*党**支部一班人抓住机遇,结合村情,把北阳山的麻凼地作为四边零星地划给群众搞种养业,放手让社员发展多种经营,到1964年,全村粮食增产,牛羊饲养量、存栏数翻了一番,多数户解决了“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问题,少数户粮食自给有余。为彻底改变落后的农业生产条件,解决粮食产量低而不稳,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问题,在毛*东泽**主席“农业学大寨”的号召下,
王永余总结他在生产小队组织兴修农田的经验及教训,从1964年底开始,利用冬季农闲时间,以生产小队为单位组织新修基本农田。1965年初,王永余又在支部会上提议,从各生产队抽调基干民兵组成农田基建专业队,坚持常年修地不间断,农闲再组织男女劳力集中会战,采取全大队统一规划,一面坡、一座梁、一条沟的集中连片治理,把全队分布在九沟十梁一面坡上支离破碎的土地建成高质量的石坎水平梯田,保证粮食稳产高产。他的建议得到了班子成员的一致同意,支部形成决议后,王永余同志亲自挂帅,迅速在全大队组织基干民兵150人,以连、排、班为建制,实行“分工负责,按工计酬,质量评定,考核奖惩”的农田基建专业队管理制度。1964年到1965年连续两年仅专业队就新修高标准基本农田180亩,新修农田的粮食亩产由原来的98斤猛增到亩产450斤,增产丰收的喜悦更加激励干部群众的建设热情和干劲。从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王永余带领干部群众以专业队与农闲组织集中会战相结合,坚持农田基本建设不间断,10多年来,共移动土石方220万立方,修成高质量的石坎水平梯田1980亩,1975年就率先在全县实现了人均1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粮食亩产平均达到500斤以上,全队粮食总产量过百万斤,比50年代增长了3倍多。从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红光大队每年向国家上缴公粮5万到6万斤,集体储备粮最多年份在30万斤以上,社员年平均口粮达到600斤。与此同时,王永余在组织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过程中,注重发展多种经营生产,扩大集体积累,他组织有经验的饲养人员、种植能手到北阳山建立牛羊养殖场,中药材种植基地,在大队部兴办农机修理、面粉加工等小型加工厂,70年代初,集体积累达到了10几万元。60年代中期以后,红光村就甩掉了“吃粮靠返销”的帽子。农田建设实行的“山、水、林、田、路”综合规划治理,拓宽了大队部到各生产小队的架子车道路,村容村貌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到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红光村人口已达1500多人,人口增长30%多,尽管人口增加较快,但几十年的农田基本建设成果,保障了这个村绝大多数群众的吃饭穿衣问题,至今一些老年人还感慨的说:没有六、七十年代的农田建设,就没有现在的吃饱肚子!
王永余同志出生在回民家庭,成长于回民聚集地区,秉承了回民人耿直豪爽的性格,他虽然没有文化,但是记忆力好,经常从广播、收音机里听新闻,了解外地经验;他参加、出席各级各种会议都能认真听领导讲话、同志们发言,博闻强记,虚心学习,组织性、政策性、原则性较强。他为人正直,光明磊落,爱憎分明,不谋私利;在工作上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决策务实果断,办事雷厉风行,急难险重身先士卒,对困难群众十分关心体贴。红光是回民聚居村,解放前与周边汉民地区的矛盾纠纷严重,王永余同志为了化解回、汉历史隔骇,他主动与居住在周边的汉民社队经常往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并注重调解邻村之间、户族之间的矛盾,村内外回、汉群众相处融洽,关系亲如兄弟,他在茅坪地区回、汉群众中也树立了良好声誉。由于王永余同志工作能从实际出发,作风务实不说假话,对极左的行为有看法,甚至顶着干。1976年镇安县革命委员会组织工作组在茅坪红光整风运动中,以“作风霸道、打骂群众、贪占集体财物、与坏分子一起吃饭、拒不多缴公粮”等本人不承认的所谓“错误”,给予王永余*党**内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对他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改革开放后*党**组织给王永余同志恢复了*党**籍,90年代初期,红光村*党**支部班子出现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问题,茅坪乡*党**委多次动员,王永余同志以花甲之年再次出任红光村*党**支部书记,他把主要精力用于支部*党**的建设,培养接班人方面,使红光村班子建设有了转机,2009年,红光村在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成绩优异,再次被陕西省政府授予
“陕西农业先进集体称号”。王永余同志一生为红光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大搞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方面功不可没,红光人民一直怀念他!
注:文章来源于陕西镇安回族简史部分记事和主人自述,由王长明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