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股市下跌,特别是极端下跌时,人们总希望上市公司能够回购自己的股份。因为包括不少专家在内的很多人都认为回购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市场价值,也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还可以向市场传递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股票被低估等积极信号。进而有助于提升股东持股信心和公司市场形象。最终达到支撑公司股价的目的。甚至见到一些企业发布回购方案时不少媒体都欢欣鼓舞的进行宣传。好像看到了市场立马好转的景象似的。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呢?又有哪些利弊得失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首先,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其回购都需要资金。回购所需的资金从哪里来?肯定需要用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来进行回购。而不可能靠举债或者发行新股或者发行可转债筹集资金来回购。因为如果那样,回购的意义将荡然无存。那么企业的自有资金哪里来呢?不少企业近年来确实通过定向增发及发行可转债转股等方式积累了不少资本公积金。但法律有规定资本公积金是不能用来回购自家股份的。这说明用资本公积金回购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还有就是用盈余公积金进行回购。但纵观A股市场中的上市公司,其盈余公积金的数额能到达注册资本额的都很少。大多数公司的盈余公积金能达到注册资本的10%就不错了。这就说明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不具备用盈余公积金回购自家股份的条件。而且即使有少数公司的盈余公积金数额能达到注册资本的数额,他们可能会拿出相当于注册资本数额的盈余公积金来回购股份吗?这恐怕也是个未知数。
再退一步来说,假如监管部门号召企业回购自家股份,即使这少之又少的具备用盈余公积金回购自家股份条件的公司响应号召能够拿出相当于注册资本数额的盈余公积金进行回购,又够回购多少股份的呢?按平均股价15元计算,相当于注册资本数额的盈余公积金也只能回购6%左右的股份。这6%左右的股份回购对上市公司来说确实是不小的数目,能起到不小的提振股价的作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公司酝酿要回购6%左右的股份而尚未公开信息时,大概率消息会首先被少数消息灵通的人士得知后用来拉出波段性行情割韭菜甚至用来培养杀猪盘。而很少能起到普惠中小投资者的作用。如果真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无疑与监管倡导回购的初衷相差甚至,甚至背道而驰。
再就是未分配利润。同样,A股市场中未分配利润能达到注册资本数额的公司也是少之又少。倒是未分配利润达到负的几倍于注册资本数额的公司不少。甚至这些未分配利润达到负的注册资本几倍数额的公司有的多年来还被宣传成很有希望的公司。对于这类公司,怎么可能指望他们用回购自家股份的方式来提振股价提振市场信心呢呢?
如果不能保证从总体上看所有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比例达到总股本的一定比例而只能靠少数企业的回购示范效应来提振股价,同时又不能保证这少数有资金回购股份能达到一定比例的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让其大多数中小投资者公平受益而杜绝被少数人利用内幕消息办成操纵市场、割韭菜甚至培养杀猪盘的后果,那么靠这样的回购所提振股价无异于望梅止渴,甚至饮鸩止渴。这样的提振过后大概率避免不了一地鸡毛后给市场带来新一轮伤害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即使对于少数能拿得出回购一定比例所需资金的公司,也应当综合考虑回购与利润分配其它方式的优劣对比。能够回购一定比例的公司,其回购行为确实能起到在一定时期内及一定程度上对股价的提振作用。但同时做出回购决策的过程有可能被内幕消息人士用来割韭菜甚至培养杀猪盘。果真出现这样的情况,大多普通股民不但不能从回购中获益反而有可能被割韭菜及杀猪盘深套。而如果拿出同样数额的资金用于利润分配,同时提醒大家理性投资,避免利润分配之前临时买入分利的炒作风险,包括广大普通股民在内的大多数投资人都是可以获得利益的。而且回购会导致公司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资金、所有者权益等的同步减少。
只是有不少人对利润分配后除权除息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利润分配后除权出息会导致股价下调。如果紧随其后不能必然产生一波填权行情,则等同于没有分配利润。同时,利润分配也同样会导致公司未分配利润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在这个问题上是不是可以优化一点呢?比如利润分配后不从规则的高度规定必须除权,只需从财务的角度记减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的数额。而把是否除权以及除权多少的权力交给市场来决定。如果市场认为利润分配后会导致公司前景黯淡那就表现为股价自然下跌。如果市场认为公司以后还能创造更好的价值、分配更多的利润,那么股价不但不会因为除权而下调,反而还会因为更加被市场看好而上涨。
其实,分红后从财务上减记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等方式本身也是除权的一种方式。比如某企业未分配利润5亿元,拿出2亿元分配利润给投资者后未分配利润还剩3亿元。在未分配利润减少2亿元的同时其所有者权益也相应的减少了2亿元。这个时候就没有必要硬性规定股价也要减少对应的每股所分配的利润额了。
此外,即使分红后股价除权,按每股分红额除权的做法是否合理也是值得商榷的。比如某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亿股,某个时候其股价是20元,这时该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是20亿元。这个时候该企业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分红方式:一是可以直接拿出10亿元的未分配利润每股分红1元。这样除权后股价由20元减去1元的分红后就变成了19元。二是该企业可以拿出10亿元按每股赠送一股的比例赠送红股。这样分红除权后该企业的股价就是20除以2等于10元。同样是每股拿出1元分配给投资者,一种是除权后每股股价除去一元,一种是每股股价除去一半。两种情况下投资者不管是除权前卖出股票还是除权后卖出股票加上分红所得的金额都是相等的。其实等于是一分钱也没分到,而且如果是现金分红还要交20%的税。
这也就相当于从制度上规定了企业不管是直接用现金分红还是送红股给投资者,投资者实际上都没有因此而得到收益。这是一个需要检讨及改进的地方。如果改成不是不从制度上规定分红或送股后除权,而是把分红或送股后的股票价格交给市场来处理,监管则只需要确保市场公平即可。
再回头看回购,普通股民也同样不能因此而得到直接的实际的利益。而且在企业利润不变的情况下一旦实施回购企业利润还会减少。
更为重要的是,回购所消耗的资金比例相对较大。比如某企业注册资本是10亿元,当期未分配利润是20亿元,该企业的股价是20元。如果该企业当期拿出10亿元未分配利润用来回购股份,则只能回购5000万股,仅相当于该企业总股本的5%。而如果这10亿元用来直接现金分红,每股可以分得1元现金。即使在除权的情况下也相当于每股1元的注册资本收回成本了还剩每股19元作为利润。这与回购相比应该更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获得感。
当然,这只是对原始股东1元投资或者1元的资产估值等于1股的注册资本来说的。对于按市场价买入的普通股民来说则不是这么计算的。这一点另行讨论。
而如果该企业拿这10亿元用来送红股,则相当于全体股东的总股数增加了一倍。即使送股后除权导致投资者总持股市值并未增加,但总股数的增加与回购相比也应该更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获得感的。如果再加上填权的预期或者是进行改革分红送股后不再硬性规定在股价方面除权而只在财务上以减记资本公积金及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方式除权,而把股价是否除权及除权多少交给市场来决定,投资者的获得感就会更强了。
当然,不管是回购还是分红还是送股。如果其消息被内幕人士提前获知都有可能要变成操纵市场割普通股民韭菜,甚至培养杀猪盘的工具。这都要加强相关配套的规则建设杜绝这些情况。而且其实施都要以企业盈利为前提。所以最根本的还是要把企业的效益搞好。这才是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及提振市场信心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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