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参与碳交易吗 (个人可以参与碳排放交易么)

近些年来,随着全球变暖问题日益受到重视,气候变化问题逐渐演变为政治问题。欧洲屡次重提“碳边界”问题,各国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将来极有可能在国际贸易中被征收碳关税,这直接导致越来越多国家甚至企业考虑措施来降低关税风险,我国也不例外。

各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一般分为三类:命令控制、经济刺激、劝说鼓励。其中,经济刺激型手段由于灵活性好、持续改进性好受到各国青睐。

在经济刺激手段中,最重要的就是碳定价机制。本着“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想要排放CO2等温室气体,那么就应该首先获得碳排放的权利,然后再为这个权利支付费用,这个过程被称为碳定价。

碳定价机制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强制型手段,就是开征碳税;另一种是通过市场手段,也就是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从最基础的来讲,个人如果做到节能节电,增加绿色出行,减少高能耗消费,就可以直接降低自身、家庭、工作单位的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在满足一定标准、可量化、可核查的前提下,这种低碳行为产生的减排量就可以转化为可交易的指标,并在交易所进行交易,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在碳排放交易量上,我国目前碳排放总量超过100亿吨/年,以2025年纳入碳交易市场比重30%-40%测算,未来中国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规模将在30亿吨以上,与欧盟总排放量水平相当。

我国的碳交易主要有两种类型,分别为碳配额交易和自愿减排交易(CCER)。碳配额交易市场是以控排企业获得的碳配额为交易对象,自愿减排交易是通过实施项目削减温室气体排放而取得的减排凭证。

配额的概念比较好理解,政府发放给控排企业,企业根据自身的排放情况可以相互买卖交易,当企业的配额富余时,就可以在碳市场售卖,当企业的配额不足时,就需要在市场上购买。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碳配额交易市场的重要补充,碳交易试点地区按5%-10%的比例以CCER作为碳配额的抵消指标。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暂缓受理CCER方法学、项目、减排量、 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的申请。截至2021年4月, 我国共开发2871个CCER项目,完成项目备案的有861个,完成减排量备案的有815个。从项目技术类型来看,主要以风电、光伏发电、甲烷利用、水电、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造林和再造林项目为主,其中,风电和光伏发电两类项目的占比超过总项目比例的60%。

在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提到,个人作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之一,可以参与碳排放配额交易。也就是说,碳交易将以一种金融投资方式,让更多的普通公众参与进来。

不过,根据目前全国碳排放交易系统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可以申请开设交易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可以申请开设配额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机构团体可以开设CCER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同时在上海环交所开立交易账户和配额账户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可以申请开设远期账户。

也就是说,从上述规定看来,普通投资者暂时还无法以个人身份直接参与全国碳排放市场的交易。运行初期,首批参与者还是控排企业。

但是,在地方碳市场中,个人参与碳交易有先例。

2011年起,全国在7个省市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其中,深圳、北京、重庆等地均允许个人参与碳交易。不过,现行的入市规则对个人资产有一定要求,并要求个人有足够的知识以及分辨风险的能力。如《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开户指南》中指出,自然人申请投资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投资者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具有比较丰富的投资经验,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三是金融资产在10万元以上;四是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何为合格的投资者?首先,你需要对相关政策有一定了解,需要有相关专业背景。同时要认识到,碳市场和其他投资产品一样,收益和风险是并存的,所以还需要有相关投资经验以识别风险。

按照生态环境部的安排,全国碳排放交易预计将在今年6月底前启动线上交易。当国家市场启动后,相关规定会得到进一步细化,势必会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碳市场,因此,未来个人投资者应更加理性,这样对市场也会起到积极作用。

碳交易市场有多少“利”可图?碳市场出发点不是为了实现个人投资而建立的投资市场事实上,当前个人参与碳市场交易仍属于“小众”投资。碳市场作为一个新兴投资渠道,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仍较为陌生。不过,由于碳市场流动性较低,二级市场价格很容易被小额交易所影响。例如某些交易所每天的交易量可以低到几吨,只要几十块钱便可以操纵市场价格。

只要影响市场价格的成本足够低,仍然有可能进行市场操纵。由于各个交易所均是以二级配额市场为建设主体,因此在价格机制设计时,一般采取了其他市场价格跟随二级配额市场价格的方式。但如果这一价格机制本身比较脆弱,则给潜在的市场操纵者带来了套利机会。

碳市场的投资受全球经济、能源价格等多种宏观因素影响。现在虽然许多交易所对个人投资者开放,但是碳交易本质上并不适合普通投资者参与。由于操作市场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如果投资者不熟悉相关政策、形势,那么投资风险可能会很高。其次,从碳交易自身的特点来看,其信息披露程度远不及股票市场,流动性也难以具备大规模发展的可行性。

不过,碳市场作为一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工具,其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而不是为了实现个人投资而建立的投资市场。

有业内人士认为,碳市场作为一项支持碳减排的政策工具,从政府角度来说,并不希望碳价波动过大,而是保持在一个相对平稳的区间。因为对于个人来讲,碳交易只是买进卖出的投资,但对于排放企业来讲,是需要履约的碳排放任务。

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鼓励民间自愿交易,坚持先立后破、逐步扩大碳市场的覆盖范围。全国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非临近履约期交易清淡,市场活跃度较低;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化工、建材等工业领域未被纳入全国市场,大量的企业和排放未被纳入屋约考核;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 )市场暂未重启, CCER 存量不足:民间市场主体缺乏参与碳市场自愿交易的途径,且可参与交易的品种和管理制度不明确等。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鼓励民间自愿交易。

目前,我国碳市场已纳入发电行业,覆盖全国碳排放量约45%,但还有大量高耗能行业未被纳入,尽早将水泥、钢铁和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十四五"期间将更多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

碳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的多样化有利于提升市场活跃度,进而加快全国碳市场的市场化进程。要完善并丰富全国碳市场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在现阶段全国碳市场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碳市场经验,进一步增加如碳远期、碳期权、碳期货等碳金融产品种类,并引入远期交易、展期交易、掉期交易等更多交易方式。

此外,全国碳市场设置破配额有偿分配比例,拍卖收入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节能减排项目;逐步引入碳配额通过拍卖方式发放的机制,提升破配额有偿分配的比例,所获收益用于环境保护、低碳投资和帮扶欠发达地区的节能减排项目。

市场主体交易的活跃度是碳市场能否发挥减排效果和作用的关键,建议鼓励民间市场主体参与碳市场,开放非控排企业、机构及个人进入破市场,并降低其入市门槛,通过市场化机制增强碳市场的覆盖面和活跃度。

应尽快重启 CCER 市场,加快落实自愿减排市场建设。根据不同类别新能源项目的市场存量及项目开发的额外性,甄选出一批符合碳市场交易需求、能稳定推进碳市场有序发展的自惠减排项目,并支持开发对应的方法学工具,积极推进新能源行业参与到碳市场中。尽快重启 CCER 项目备案,发挥企业开展自愿减排项目的积极性。

另外,建议政府牵头制定全国及地方碳普惠体系相关管理办法,加快民间碳普惠体系建设,记录、里化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参与低碳场景、践行减排的行为。企业和个人可通过碳普惠机制获得官方认可的碳减排量,能自由进入碳市场实现碳减排量的交易变现,或通过政策支持,商业奖励等消纳渠道实现其价值,推动社会形成全面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提前规划和设计自己的低碳行为,从现在开始核算和计量自己的碳排放,养成低碳习惯。在“碳”唱主角的未来时代,这就相当于提前挖掘个人碳减排空间,提前积累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