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前,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财政局 以 长德财采【2015】6号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台式电脑25台,传真机10台,打印机15台,打印、传真、扫描一体机4台,笔记本电脑3台,大型复印机(彩色)1台,高清数字展示台1台,身份证识别机1台,扫描仪1台。
2.3 采购预算:27.46万元。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2.5 交货地点: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对上述产品有制造、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近三年(2012年-2014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 近三年(2012年-2014年)不亏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所供货物需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1 月 11日至 2016年 01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代表人为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银行资金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2月02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德新区管委会开标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德新区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0431-8118805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转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