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几万块钱就能买到房子 (无锡买了法拍房住不进去)

无锡的王先生反映,2016年11月,他们共7位业主在淘宝参加司法拍卖,共拍得由南京秦淮区法院查封的无锡锡山区芙蓉山庄11套独幢别墅,总金额2000多万元,拍下后按流程,他们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并拿到了这些别墅的房屋不动产证。

无锡3万多套法拍房,无锡法拍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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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王先生等业主就到芙蓉山庄物业——无锡翠竹物业公司办理入户手续,但是翠竹物业表示,开发商——无锡翠竹房地产公司要求业主每套别墅再交50-100万元给他们,以弥补法院拍卖价过低给开发商造成的损失!交钱后物业才肯为这些业主办理物业手续。

无锡3万多套法拍房,无锡法拍住宅

王先生等业主表示,他们愿意缴纳物业费等法定费用,但这50-100万元的费用实在让人不能理解!从拍得房产,到现在1年多时间过去了,2000多万元买的房子住不进去,这让他们感到很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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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多万元的别墅成了摆设

无锡市住建局:已经协调好!

5月28日上午,无锡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已与锡山区住建局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锡山区住建局已与翠竹物业和投诉人王先生分别取得了联系,物业向住建局承诺不再阻拦交付。

无锡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阻拦业主们收房的。”

记者:“物业公司当时有没有表示同意呢?”

无锡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区住建局打电话的时候,物业公司是表示同意的,我们也给业主打电话了,业主们先去办,如果办不了区局现场去协调。”

翠竹物业:协调没用,必须交钱!

无锡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既然已予承诺,翠竹物业应当不会再无故阻拦。于是在5月29日,王先生接到反馈后,于当天下午又去翠竹物业办入户手续,不想物业负责人孙总仍表示,你去找开发商。

王先生:“您好孙总,物管处张科让我来找你!说跟你们这边说好了。”

翠竹物业孙总:“你去找开发商刘总吧。”

王先生:“跟开发商没有关系啊!我又不是开发商那边买的房子。”

翠竹物业孙总:“我们物业是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我们芙蓉山庄这个开发商,讲难听点,名声在无锡不好听,哪个政府部门不知道我们?听到芙蓉山庄他们头都是大的!真的头都是大的!无锡中级人民法院,锡山建设局,哪个不知道芙蓉山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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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竹地产:地产只要存在一天,就要交钱!

王先生找到无锡翠竹房地产的刘总,刘总态度很明确,只要开发商存在一天,这钱就要给。

翠竹地产刘总:“我只这样说,不管法院批准,只有翠竹房产倒闭了,不存在了,你们才可以不交钱进来。只要翠竹房产还有一天,这个钱必须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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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个乐于“自黑”的翠竹物业,让7位业主一年多来进不去家门,回不了家!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标准;

(二)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维护业主利益;

(三)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四)定期公布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和使用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

(五)接受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只要存在一天,这钱就要收!”这种强硬的态度,视法律和主管部门何在?无锡翠竹物业自称,无锡的住建部门也都清楚他们这个情况。那么,对于翠竹物业这样阻扰业主收房的行为,住建部门是否应该“亮剑”了呢?

(内容来演:无锡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