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行业管理师 (物业管理师上岗)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物业管理市场越来越大,但同时在物业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更多。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实行物业管理人员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和就业准入制度势在必行。物业管理师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导的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一)颁布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了配合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颁布了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物业管理员职业共设两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凡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物业管理职业的人员,只要符合报考要求,均可参加资格鉴定。

(二)职业考试:物业管理员(4~2级) 每年的上半年5月份和下半年11月份各考一次,具体时间以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为准【本人在2003年也考取了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

(三)报名地点:设区市的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赣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相应培训机构报名。各接受报名单位要严格审查考生条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分职业、分等级分别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四)鉴定方式:

1、物业管理员的职业资格鉴定内容依据现行国家职业标准及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编教材,全国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和统一证书"的原则进行。鉴定分知识、技能两部分,

2、 物业管理员知识考试采取书面测试方式,技能考试采取两种测试:一部分为书面测试方式,另一部分采取录像测试方式,物业管理师鉴定除参加上述知识和技能考试外,还需提交2000字以上的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

3、2018年物业管理员职业知识考试增加职业道德的内容。职业道德考核方式,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考试时间安排在理论知识考试后,时间为30分钟。职业道德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则视为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职业道德考核部分与理论知识考试部分的成绩分别按20%、80%换算为最终的理论知识考试成绩。

(五)申报条件:

1、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2、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由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主导的注册物业管理师:

(一)注册物业管理师出台的背景: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人事部建设部于2005 年11月16 日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上述三个文件实施后,物业管理师资格正式纳入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系列。根据《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注册证有效期3年。”

2、2006年11月至 2007年5月第一批符合条件的一千余位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认定考试大会举行,认定人员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考试;2007年国家实行大部制度,建设部合并,同时人事部与劳动部合并,注册物业管理师在全国范围暂停考试。

3、2010年,由于原劳动部主办的物业管理师与建设部和人事部主办的注册物业管理师有部分重叠,暂停了原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协调,注册物业管理师从2010年开始了全国统一考试,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均正常进行了考试。

(二)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注册物业管理师退出考试的背景:2015年3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的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第1项为取消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从2015年起暂停了物业管理师的全国统一考试。

三、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版正式公布:

2023年4月13日《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版》正式发布,与2022年9月28日已发布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相比,将职业名称 “物业管理员”更名为“物业管理师” 并建立了新的职业标准,这将进一步确立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价值和专业价值,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可度和职业认同度, 物业管理行业转型升级和未来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为行业人才培养、人才评价、人才激励提供新坐标、新依据、新支撑,将为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物业管理员注册物业管理师,再到这次的物业管理师,物业从业人员的资格一次又一次的不断更新,是否这次的“重出江湖”能够让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正式的确立,为超过350万的物业从业人员指引新的方向?欢迎大家发表不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