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鲍疏明疑似强奸养女案事件持续发酵,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此案扑朔迷离!针对此事,南风窗主要发了女方的陈述,财新网主要写了男方的陈述,这两家披露的信息我们必须结合起来看。
一、女方的陈述
4月9日南风窗记者发表《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一文,其中女孩提到鲍毓明对她的变态侵犯、精神奴役的细节,及报警无果、多次自杀的辛酸:
“2015年12月31日跨年夜小女该被侵犯后,*体下**疼痛难忍,意识到被*暴强**后,第一次报警。
可是警察却什么证据也没搜到,鲍毓明却失踪了,他再次回来后却跟个没事人一样,没问报警之事,反而对女孩像父亲对女儿一般好,年底带她去旅游,没让她回家见母亲,私下偷偷不再让小女孩上学了。
原本说好的,鲍某明的父母也会来照顾这个“小孙女”,却几乎没来过。
鲍毓明多次告诉她做那种事是非常正常的,但又不许她说出去。
女孩说,鲍毓明在别人面前和在她面前像两个人。
把小女孩关家里不让上学,经常给她看色情片,不管干什么都在给她灌输色情内容。比如这些变态的言行:
小女孩看动画片的时候,鲍毓明就问她,“你是不是喜欢喜羊羊,想和喜羊羊做‘那种事’”;她去动物园,看到可爱的动物很开心,鲍毓明悄悄凑过来,说,“人和动物也能做”;李星星回老家和妈妈待一段时间,鲍某明也告诉她:“你妈妈和你也能做”。李星星很喜欢一只洋娃娃,鲍某明在侵犯李星星时,把洋娃娃放在自己的*处私**。李星星有一阵子很认真学习,鲍某明就对她发脾气,“弄个学习都比我重要!”
鲍毓明还反复纠正小女孩的说话方式,不准说难受、痛苦,要说“伤心”,不准说“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说“你喜欢爸爸,爸爸也喜欢你”。
他还叫小女孩“妈妈”,还说他是“宝宝”!
期间使用各种成人*用品性**。
女孩不想上厕所,鲍毓明就扒掉她裤子把她按在马桶上!
家里安了摄像头监视小女孩。
微信上只能加他一个人,还不准发朋友圈诉说痛苦,还会时不时登录她的微信、QQ,她和母亲打电话也被监视着,上厕所不能关门!
一直给女孩强调:不许把他们的秘密说出去,否则她就不干净了,所有人都会讨厌她,这个世界上只有他对她最好。女孩一边要忍受痛苦、一边还要听鲍毓明很有道理的辩解。
以上这些只是女孩悲惨命运的一部分。女孩被折磨地慢慢生病了,尤其是心理越来越脆弱,按她的话说:“我逐渐感觉自己病了,我对一切都不再相信,甚至我的身体,我的爱好都不在我身上,而在他身上。”她想到自杀!因为报警根本没用!
警察也被暗箱操作了,都不肯受理女孩的案子。报警,那么多证据,警方却称没找到证据,不了了之;鲍毓明曾在警察眼皮子底下挑衅女孩,警察却什么也没说;还有警察说,接了女孩的案子,他的工作就保不住了;女孩经历了从变态到病态的折磨;多次求助警方,失败;鼓起勇气找鲍毓明要求道歉闹到警察局,警方只让鲍毓明写了个保证书完事;多次请求再次立案,到处碰壁后,终于找到了一位代理律师;说好的查,可是连续做了两周笔录,她在崩溃中坚持,警方6个月无回音......
二、男方的陈述
4月12日,财新网发表了一篇《特稿|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其中男方并未接受正面采访,而是通过中间人进行了回应。
鲍毓明这边主要就是拿出一堆微信、QQ聊天截图,一口咬定自己和女孩是恋爱关系,不是养父女关系,又是说情话、又是订婚钻戒、又是母亲答应把女儿嫁给他......还说女孩母亲有很大责任。
关于双方如何认识的,抛出这样一个疑问:鲍毓明到底是希望和女儿结婚,还是希望与母女俩组成家庭?
南风窗说,在2015年4月,双方通过网友介绍认识。鲍某明先是说,一直都想有个孩子,过不久,他又说希望和自己母女“组成家庭”。见了面之后,女孩的母亲发现对方年过40又未婚,有些动摇。
财新网则说,鲍毓明在“收养”之初,女孩的母亲说等到孩子到了年龄就和他办结婚手续,鲍毓明说自己是单身,如果将来感情真能发展到那一步,也不是不可以。
关于鲍毓明和小女孩的关系:
鲍毓明拿出聊天记录证明两人在恋爱;他说在2019年给女孩送了订婚钻戒,是为了等小女孩才一直单身;还说小女孩也爱他,愿意陪他一辈子;另外还透露,小女孩曾向警方承认两人是恋爱关系;鲍毓明还强调,因为他是单身,无法办理收养手续,所以算不上养父女关系。可这不排除鲍毓明对女孩长期进行精神*脑洗**。
鲍毓明的意思就是自己这个40多岁的老男人在和14岁的姑娘谈恋爱。连微信、QQ都要随时登录,聊天截图有多少可信度?小女孩多次报案都失败,警方有多少人被腐蚀掉还不一定。这一切都存疑。
而且,鲍毓明曾在网上发过帖子诚心收养孩子,这就说明他和女孩的关系是建立在收养基础上的。
关于女孩的母亲:
财新网提到,女孩的母亲话少,口音重,腿脚不方便,平时就在街上摆小吃摊,因为生活太苦了,就想把孩子送给条件好的人家。后来又说是因为迷信,给女孩找养父母“冲灾”。就是在讽刺女孩母亲。
鲍毓明当时知道女孩已14岁了,还有快1米7的大个子,觉得没有人会收养这么大的孩子,但是女孩的母亲一直说女孩太可怜,家里人对她不好,没钱上学,如果觉得不好相处可以先带出去玩玩,他因为感动就帮了她们,还说和女孩出去玩了好几次都很开心。可是南风窗说,女孩被侵犯后带出去旅游明明是很纠结的,哪来的开心。
关于母亲何时知情,南风窗说母亲是2019年4月8日接到警方电话后才知道女儿闹自杀,可是财新网说,女孩曾经说自己在2016年第一次报警后就和母亲说过此事。可在和鲍毓明的聊天记录中,母亲并未有异常反应,还提到了嫁女儿的事情。完全甩锅给母亲。
关于14岁和*暴强**:
财新网指出女孩在2015年已满14岁,因为无法判断其是否自愿发生关系,不满足强奸罪构成条件,所以一直无法立案。
鲍毓明没有承认或否认在跨年夜和女孩发生了关系,但是否认限制了女孩的自由。
南风窗中,女孩说她第一次被侵犯后,整天被关家里。可是财新网说,鲍毓明表示1月7号就把女孩送回南京了,还有相关聊天记录,微信朋友圈2015年12月31日的定位是北京,元旦当天在天津,之后一直在下棋。
鲍毓明还提出质疑:女孩的第一次报案时间是2016年6月,又说我在2015年12月31日*暴强**她,过六个月才报案?
鲍毓明还解释,女孩报案是因为他不理女孩,报假案只是她的一种折腾方式。他说自己在2016年4月份调到烟台工作,一整年都和她分隔两地,还发了期间女孩给他发的情话截图。南风窗也提到,2016年4月左右,鲍某明出任烟台一家跨国石油服务集团的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但之后他带着小女孩搬到了烟台。
鲍毓明还说因为周围人很多得了抑郁症,导致小女孩也心情不好,可是南风窗说的是女孩是因为受到鲍毓明的变态对待才慢慢变得生了病的。
鲍毓明说女孩对他说,自己就是她最亲的人。可是南风窗说这些都是鲍毓明强迫女孩说的话。
三.女孩是绝对的受害者,鲍毓明企图规避法律制裁
综合双方的说法来看,南风窗所说的比较符合常理。有事实、且有说服力很强的证据,而财新网的这篇报道漏洞百出,说法站不住脚跟,太过片面。后来,财新网也为此公开道歉。
毋庸置疑的是,鲍毓明伤害了女孩。正如女孩说的:她在想鲍毓明到底有没有犯罪?如果犯了罪为什么不抓他,如果没犯罪,可他又确实伤害了我。”我们不能否认她受害的事实!
非法囚禁、性侵、监视、虐待、*脑洗**、看色情片、腐蚀公职人员......鲍毓明一直努力把故事讲成是女孩自愿、把性侵粉饰成了“恋爱”关系、不承认没有法律上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一直强调是女孩母亲非要把未成年女儿送给他结婚,就是为了规避各种法律。
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和已满14岁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如果对方是自愿的,就不属于强奸,是无罪的。除非能有证据证明使用*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发生关系。
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针对“特殊职责人员”的身份,指出:“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鲍毓明手持中国律师资格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证,很懂得给自己做辩护,但人们都能看出来,他在编织一个“失德”而非犯罪的故事。用收养的手段寻猎物,对未成年进行精神奴役和*奴性**役,这是不可饶恕的!其背后还牵连诸多腐蚀公权等各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严查严惩!

四、当事女孩重度抑郁,女方律师谈案件关键
目前为止,双方的最新回应是鲍毓明说自己对女孩百般疼爱,她却恩将仇报;说指控存在不实,他将适当做些维权工作;说自己曾威胁女孩母亲是胡编乱造。这难道不是顾左右而言他,只挑无关痛痒的点回应。最新回应是鲍毓明曝光一段录音,他对女孩说,我等你毕业,他表示自己并非故意录音,而是手机自带录音功能。一味揪住恋爱关系不放,但也无法洗刷犯罪事实!
而女孩却成了重度抑郁,身心俱损。帮助女孩的律师也在坚持维护正义,并谈到案件关键是应全面查清两人的角色地位和相处模式。还有,即使女孩母亲其母未尽到相应保护职责,甚至涉及其他问题,也不应当影响女孩对鲍毓明的性侵指控。她使用的 QQ 号是鲍毓明用他的身份信息注册的,他知道密码,不排除鲍毓明 " 自己跟自己对话 "等。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五、我的意见和建议
最可恨的犯罪就是打着善良的旗号做着犯罪的勾当!“我伤害你,你反抗了,大家都知道这是性侵,但我用我的方式让你不能反抗,那我们做的一切就是理所当然的。”
懂法的大律师打着法律的擦边球!40多岁不结婚却网上到处发帖收养*女幼**,这肯定是典型的“恋童癖”!
女孩的妈妈贪图人家富贵,把孩子送往虎口!作为成年人的母亲怎能不知道14岁女儿进入成年单身男性家里的后果?
14岁小姑娘从农村单调的生活到了大城市的花花世界。被四十多岁油腻大叔各种宠爱,稍不如意就报警要挟!唉,教育缺失!种种迹象表明报警不是维权,而是要挟!
最难办的是警察!说强奸似乎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又各种舆情压力!还是等待法律进一步的公正裁决吧!
我很希望把这种垃圾绳之以法!阉割了最好!
但是我还是很理性的希望全国人大从法律层面做出改变,更好的保护女童!
1、建议提高强奸*女幼**年限至16岁,14岁的确心智不成熟,无法辨明是非。16岁以下无论是否愿意都是强奸罪!
2、或者从法律上至少在14——18岁设立*爱性**缓冲区,18岁以下发生*行为性**异性年龄差距超过10岁就属于诱奸!不以强奸罪论处但可以稍作惩戒!
3、非法收养关系应重罚亲生父母,从根源阻断非法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