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中旬,浙江长兴警方破获一起“预付养老院费用”诈骗案。据悉,此案受骗者年龄平均年龄在60岁,最大年龄已经92岁。整个涉案金额达到了1400多万元。更可怕的是,这个俗称“九盖盖十瓶”的诈骗案从萌芽到案发,前后竟然持续了五年时间。

办案民警介绍:涉事“养老院”是一个名为“颐和生态休养中心”的机构。其创办人为浙江长兴的彭某。从2017年开始,此人凭借自己对养老行业的初步了解,纠集了一个诈骗团队。将一个曾经烂尾的宾馆包装为“高端养老机构”。

接下来,彭某手下的诈骗团队,在杭州市绍兴路的一个写字楼里弄了一个“长兴颐和生态休养中心杭州办事处”。并让经过简单培训的“业务员”在街上针对路过的老年人进行推销。
在推销过程中,那些业务员称:养老中心就建在水库边上,依山傍水,如果充值后成了养老中心会员,住养老院后可以享受不同折扣的优惠,最低折扣也有85折,最高7折。一间标准间本来收费一个月780元,按最高7折的折扣,只要500多元。

此外,会员卡充值档次分为爱心卡、福卡、寿卡、长寿卡和至尊卡等5个等级,3万起步,是爱心卡,享受9折;5万元福利卡,享受85折,26万元封顶,是至尊卡,享受7折。
按照充值比例,还有9%-11%不同比例的福利补贴(后期补贴比例有所减少),可以领取三年,三年后充值费还可以全部返还;还可以像度假一样,组织大家去全国各地的养老机构小住一段时间。除此之外,公司还承诺包车接送,只要一个多小时,交通很方便,等等。
凭借着这些花言巧语,彭某用这个“养老中心”的幌子,取得了杭州本地上百位老人的信任。在五年的时间里,先后骗走了这些老人缴纳的“预付款”1400余万元。直到2022年年初,当地要求彭某整改自己的机构,这个*局骗**才东窗事发。
上面这个案例,属于近期发生的,较为典型的“养老院预缴费”诈骗案例。近年来,“老龄化”社会的深化和人们对老年人生活的关注,让这一类型的诈骗案例与日俱增。
而为了刹住这样的歪风,国家在最近一段时间重拳出击,展开了针对包括“养老院预交费”诈骗在内的一系列“涉老诈骗”行为的专项打击行动。

而就在2022年9月,贵州省就响应国家号召,率先做出了针对性的重大举措。从此“入住先交钱”的*局骗**将不再会在贵州省内出现
日前,贵州省因应当下国家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的政策号召,出台了一部《养老机构预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在该文件中,对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地方性规定。
在该文件中明确指出:养老机构对即将入住的老人预收一定的服务费用是被允许的。但这笔款项的收取过程及其用途却必须遵照一定的规则:
首先,养老机构在预收服务费时必须要与入住老人及其家属进行协商,且不得在收取过程中诱导或强制老年人及其家属购买其他类型的保健产品或金融产品。

其次,养老机构在预收服务费时,不得以任何的“投资”或“加盟”等旗号从事非法*储吸**活动。收取的相应款项只能用于养老机构自身的基建工作和常规运营。不得将其投入不动产、证券、借贷等其他金融领域。如果老人提出入住合同终止的要求,
此外,对于常见的,通过“会员卡”方式预收费用的问题。《办法》明确指出:养老机构在收取预收服务费后发的会员卡只能由老年人通过实名制方式在本机构内使用,且办卡机构要提供一系列附属文件和票据。“会员卡”出借或者跨机构使用都属于违规行为。
其实,国内对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的行为进行规定的省份并非只有贵州一省。在此之前,河南省就规定“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的金额不得超过月服务费的六倍”,广东也出台过诸如“提前收取的入住护理费以及生活服务费用的额度时限不得超过12个月”等等。

在很长时间里,这些条例虽然有所出台,但其影响力仅限于养老行业从业者及存在养老机构入住需求的人群。但近两年,在国家“积极鼓励养老事业发展,同时严厉打击涉老诈骗”的大背景之下,这些相关条例就迅速成为了舆论和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这其实也反映了一种全社会对养老压力的一种集体焦虑。
因为“老龄化趋势”与“少子化趋势”的双重压力,“温暖的夕阳”已经不再被看作退休生活的代名词,取而代之的是对未来强烈的焦虑和恐慌。老年人担心自己“老无所依”,年轻人焦虑自己无法在养家糊口的同时尽到赡养老人和陪伴的义务。
既不想抛弃本就很容易丢掉的营生之法,又不想背上一个“不肖子孙”的骂名。使得年轻人越来越希望通过一些特殊的方式实现“鱼和熊掌兼得”的目标;从另一个角度讲,高度城市化的环境让老年人普遍有了“枯坐在家,周遭不识,还不如跟一群老伙伴在一起玩”的心理。相向而行之下,对养老院自然能接受了。
所谓“有需求就有利益”,“机构养老”的社会思潮虽然催生了养老行业最近几年的红火蓬勃,却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心思:作为养老行业内允许的一种经营策略,“预收服务费”规则的存在,既帮助养老机构实现了现金流地持续,让他们在稳定客源的同时也有了足够的资金来保障自身的软硬件提升。
但与此同时,打着“预收服务费”、“养老机构加盟”、“预交费送产品”以及“预缴认股”等旗号实施的涉老诈骗活动也变得越来越猖獗。这些“拉大旗作虎皮”的违法犯罪人员,利用老年人急于解决养老问题的心理和对现代金融知识认知寥寥的现实。仅靠一些简单的话术就骗取了老人及其家属们的信任。
当*局骗**结束,老人们血本无归,也间接败坏了养老机构及养老从业者们在老年人心目中的形象。时间一长,养老机构正常的预售机制因为老人们的不信任而难以开展,资金流难以为继。特别是在近三年的疫情影响下,持续性的资金枯竭已经让整个养老行业“危机四伏”。
有鉴于此,为了打击这些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正规养老机构在老百姓中的形象。特别是为了消除老年人对养老机构乃至整个行业的不信任感。在有关老年事业及养老行业的“十二五”规划提出以后,各地借着全民反诈的“东风”,推出了一系列方针政策,重拳砸向那些对“养老钱”动心思的不法分子,让他们不敢再兴风作浪。
贵州出台的这一《办法》就是最好的例子。我们可以预想,未来随着这样的管理措施越来越多,“养老机构预交费有诈”的印象将会逐渐绝迹。对此,你有什么样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给我们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