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公证处是经司法部批准主要从事国内民事、经济、涉外、涉港澳公证业务及司法辅助事务,现因工作需要经市司法局批准,拟公开招聘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及法院司法辅助人员10人。
一、招聘岗位
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及法院司法辅助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含一名会计人员)。
二、招聘人员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会计应聘人员需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年龄40周岁以下。
6、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团队意识,服务意识、协调能力、表达能力。
7、具备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
8、下列人员可优先录取:①中国*产党共***党**员;②具有法律专业学历;③具有公证、法院、检察院、律师或会计从业经历;④退役军人。
三、试用及待遇
1、录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市同类行业确定,交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录用人员与外派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3、公证处对录用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并提供良好的学习提升平台。
4、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可作为公证员储备力量。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领取证书的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公证员执业资格。
四、招聘流程
1、投递《肥城市公证处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投递邮箱:fc-gzc@163.com,邮件的主题格式“应聘人员姓名+自己专业”。
2、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
公证处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肥城市公证处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4、录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5、报名截止日期至2024年1月21日
报名咨询电话: 3255986
联系人: 石主任
山东省肥城市公证处
二Ο二四年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