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大象新闻客户端与新浪微博有两条关于“洛阳民宿与经营宾馆”的事引发网络热议,我们先来看这两件事的来龙去脉。

前两天,消费者小肖需在网上预订了洛阳某民宿。小肖订房前并不知道大楼外观像烂尾楼,后来自己有些害怕,凌晨1点左右退房离开了,并未申请退款。
这栋楼内多家民宿经营者表示,大楼外观的确不太好看,但并不影响居住。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担心有问题,建议不要预订,以免发生纠纷。

小肖入住的民宿大楼外观
小肖表示,自己和朋友前往洛阳游玩,3月9日入住的这家民宿,房间费用为129元。之前上网预订时,根本不知道民宿开在一栋疑似烂尾楼里,“网上只有内部装修的照片,能看出是一个公寓式的小二楼,但看不到外部环境。”
到了之后,小肖被这栋楼的外观惊呆了,自己觉得有些害怕,感觉存在安全隐患。坐电梯上楼的时候有几个人一起,看着也不像游客。不过当时着急出去玩,所以没有第一时间退房,办完(入住手续)之后把行李放在房间,很晚才回来。
结果晚上回到民宿后,疑似因装修气味较大,自己一直咳嗽不止。到了凌晨1点,小肖忍受不了最终选择退房,更换了一家酒店入住。在吐槽帖子里,小肖表示:“巨巨巨巨无语,到了地方才发现是烂尾楼,真的环境巨脏乱差。玩了回来之后巨咳嗽,半夜从床上爬起来退房换酒店,避雷!
小肖吐槽的民宿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名门XX楼盘内某栋楼,这栋楼内开有多家民宿,大部分民宿每晚价格为200元左右,但也有一些装修不错的民宿,每晚价格超过500元。

一名经营者还表示:“ 位置装修都很好,停车也很方便,还在市中心。”
早在2023年1月,就有某民宿的消费者留言表示:“外观有些尴尬,刚到时以为是个烂尾楼,太吓人啦,外卖小哥都难找。
当时商家回复:“关于您说的小区外立面的问题,是小区的商业楼层在装修,等完工之后就会漂亮方便很多。”
不过一年多过去了,根据小肖如今发布的照片,这栋大楼外立面仍然保持着原样。
相关媒体就此事咨询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担心有问题,建议不要预订房间,以免以后有纠纷。附近社区工作人员也表示,这些民宿确实可以正常入住,但如果无法接受这样的外观,建议换家酒店。

近日,洛阳市老城区南关社区金屏苑小区的居民投诉, 他们小区3号楼部分楼层被整层改成了商用宾馆,严重影响到业主的日常生活与工作。
金屏苑小区共有三座高楼,其中居民反映的3号楼是一座27层的居民楼,1~3层是商业门面房,4~27层是住宅。

金屏苑小区住宅楼
“去年八月份,我们发现3号楼的4、5、10、11这四层开始装修,一开始以为是正常的业主装修,后来才发现他们是准备开宾馆。”业主刘女士说。
刘女士他们觉得,在居民楼里开宾馆,势必会影响他们正常的生活。于是,他们找到了小区物业,希望物业出面阻止。
金屏苑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金屏苑小区的开发商是洛阳和祥置业有限公司,因为合同纠纷,3号楼的12层以下被法院判给了土地出让方——洛阳市老城区南关办事处新生村民委员会。新生村村委会随即将4~12层空置房屋出租。因为复杂的产权关系,承租方要开设民宿宾馆,作为物业也无能为力。
“当时物业也阻拦了,也和他们(装修方)发生了冲突,但是阻拦不了,报警都报了三四次。”金屏苑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

刘女士等3号楼业主又将问题投诉到社区、办事处、市长热线,结果得到的答复是:问题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核实,金屏苑为正常装修,未改变住房用途,已向物业报备。物业已通知其遵守装修时间,禁止扰民,并对电梯进行检查,电梯无故障。
就在居民们四处投诉的过程中,金屏苑小区3号楼4、5、10、11这四层开设的“桃子酒店,桃寓民宿”已于2024年春节前在美团等网络平台上开始营业,春节期间,生意更是十分红火,每天入住的旅客络绎不绝,客房时常处于爆满状态。
但是,大量旅客的进进出出,却给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
“三号楼只有四部电梯,大量外地的旅客,都是拉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再加上目前6、7、8,9这四层正在装修中,每天要运输大量建筑材料和装修垃圾,我们上下非常不便,高峰期要等十几分钟。”业主刘女士说。
“我们这个小区本来就不大,原本有门禁,非常安全。现在每天大量的陌生人进进出出,万一出事咋办。”业主张女士说。
小区居民再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得到的答复却和之前的几乎一模一样。

小区居民表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是他们从装修到营业,从来没有征求过我们的意见。”
3号楼的业主们说,“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想知道3号楼‘住宅型公寓’能不能进行酒店、民宿等商业活动?如若不能那就取缔,如果可以那就让他们完善相关手续,不要打扰我们的生活,不要和我们共用出行通道和电梯。”
洛阳市老城区南关办事处的周同主任表示,之前他们也多次接到居民的投诉,但是宾馆手续齐全,在公安机关也办理了相关的许可。
“金屏苑小区3号楼的性质是属于住宅型公寓,这个和一般的住宅楼是有区别的,在公寓楼里面开宾馆和民宿这个目前是允许的。”周主任说。
对于业主们的诉求,周主任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要求宾馆前台设立明显的旅客告知,提醒不要打扰居民正常生活。
周主任表示:“作为旅游城市,洛阳的宾馆数量存在缺口,在公寓里开宾馆民宿是一个有益的补充,但是扰民也是一个客观事实。关键怎样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既不扰民,又发展了旅游事业,这是我们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对于以上两件事情在全国并非洛阳独有,相信其他城市也有类似情况长期存在,作为一名曾经的文旅工作者,作者就此两件事谈谈个人观点。
洛阳民宿事业起步比较晚,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洛阳民宿的雏形是位于小李村、东西下池等城中村内的自建民房,在一栋小楼里,既有对外营业的宾馆,也有业主自己的住房。
那时来洛阳旅游或从事商务活动的外地顾客绝不会选择城中村的民宿,条件尚可的客人基本入驻牡丹大酒店、友谊宾馆、旋宫大厦等星级宾馆,条件一般的也会入驻各类正规招待所。在城中村自建房住店的客人多是本地消费者,因为他们对此太过了解。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洛阳南部“山区游”的兴起,栾川、嵩县等旅游山区慢慢经营起农家乐。农家乐宾馆其实与城中村自建房性质一样,都是自己盖的房子,也都是自己也住,同时拿出些剩余面积用于宾馆经营。
大概在2010年前后,随着移动互联网兴起,洛阳才真正开启了相对成熟的“民宿模式。”
当时洛阳市面有一批年轻人在洛阳大肆租赁“商住两用”的单体住房,房型一般以一室一厅为主,他们租的房子可以不在同一栋楼,也可不在同一小区。
他们的经营模式很简单,就是在朋友圈或其他平台发布信息,信息内有房间照片、地址和支付价格,然后他们与家政公司联系,不定期对房间进行保洁服务。
其中有一位主业卖灯具的小伙子当时在洛龙区租了八套小户型用于此类经营,房子年入住率能达80%,一年纯利能落十几万元。
后来至今,因民宿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行业规范也越发完善,监管力度逐步加大,像卖灯具小伙子这样的操作便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全国预订联网的民宿品牌,正规的民宿往往集中在一栋楼中,并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当下在山区里的民宿提供的服务已不是简单的吃和住,上档次的民宿也不再是业主的自住房,大多是投资商开发的文旅项目。
山里面,有的民宿是独家独院,有的民宿配套温泉,民宿周边花香鸟语,环境十分优美。游客入住后,每到夜晚业主还提供篝火晚会、歌舞演绎等服务项目,充分让游客身心放松。

近几年,本省的文旅部门也在大力度提倡“民宿经济。”
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让民宿物有所值只是“民宿经济”一条目的,该政策最大的意义在于盘活闲置资产和搞活地方经济。
我们都清楚如今国内住房过剩,尤其在二三四线城市有大量的闲置房,如何让这些空房产生收入、提高预期购房者的购买欲望才是民宿事业的重中之重。
打个比方,如果您手里有闲钱想投资,您发现在洛阳买一套毛墙毛地的小户型与民宿运营机构签订十年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基本能收回总房款的40%,您是否会动心呢?
还有,在大山里面投资民宿不但能带动地方经济,还能消化国内过剩的建筑与绿化资源,同样是一石二鸟之举。
因此,发展民宿事业在“稳房价”、“稳预期”与消化产能过剩方面都是一剂良药。
凡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大力提倡“民宿经济”,那么对民宿行业的规范管理也需同步跟上。
针对文中两件事情,作者认为当下民宿事业如雨后春笋般涌入市场,必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在居民楼中搞民宿,与住宅业主共用公共设施是否合适?住宅内民宿消费者安全与消防是否过关?对民宿真实性与性价比是否有人提前核实检查?
民宿的兴起对各地文旅事业与盘活闲置资产都是好事,但制度与管理也需同时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