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开发区管委会公租房清退公告 (清退保障性住房)

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保障性住房清退公告,经开区保障性住房小区54户承租人存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及出现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情形”的违规行为。该54户承租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大理经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房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详情如下: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清退公告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大经开发[2020]40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开区保障性住房小区54户承租人存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及出现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情形”的违规行为。请以下54户承租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大理经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房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对逾期未办理退房手续的承租人,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具体承租人名单如下:

一、凤福苑小区(43户)

清退承租房,大理保障房

二、尚能苑小区(3户)

清退承租房,大理保障房

三、瑞馨园小区(3户)

清退承租房,大理保障房

四、大理三中公租房(1户)

黄贵林 A-1003

五、州医院凤仪分院(院内)公租房(4户)

清退承租房,大理保障房

大理经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来源:“大理发布”微信公众号、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

编辑:王凌帆

二审:祝小涵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