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甘肃8岁女孩受伤”系同班两名男生所为 无关女老师

未来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 朱延生)1月15日,针对近日网传甘肃庆阳宁县和盛镇杨庄“8岁女孩*体下**受伤”事件,甘肃庆阳宁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宁县教育”发布通报称,决定免去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杨德荣校长职务,给予警告处分;免去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副校长李吉红副校长职务,给予记过处分;对宁县和盛学区主任段志伟告诫约谈,并责令向县教育体育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据通报,经查,2018年12月15日,根据受伤女童赵某某(女,8周岁)家属报案,宁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开展调查,并协调解决后续事宜。公安部门查明全部事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八条之规定,对涉事马某某(男,7周岁)、赵某某(男,6周岁)因年龄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责令马某某、赵某某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据通报,2018年12月14日下午2时左右,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一年级学生马某某、赵某某,怀疑同班同学赵某某偷拿了马某某的一块橡皮,并借赵某某(男)的一元钱未还,二人对赵某某进行推搡殴打,致其倒地后二人又将其裤子脱掉,用教室里的笤帚把对赵某某的*体下**进行乱打乱戳,致其*体下**受伤。

下午放学回家后,赵某某奶奶发现孙女受伤情况,随即告知杨庄小学校长杨德荣。遂将赵某某送往宁县和盛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进行初步诊治,后又连夜转往西安市儿童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阴道壁损伤,于19日出院并建议回家休养。

21日经家属要求,赵某某再次在宁县和盛医院住院,30日治愈出院。学校先后支付治疗费及其他费用13464元(其中治疗费9146元)。2019年1月11日,赵某某到校参加期末考试。1月13日,经家属再次要求,赵某某住进和盛医院观察治疗。治疗期间,县教育部门有专人陪护心理疏导。

官方通报“甘肃8岁女孩受伤”系同班两名男生所为无关女老师

图片截自甘肃庆阳宁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宁县教育”

通报称,该事件暴露出宁县在学校管理和未成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宁县委、县政府责成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县中小学深入开展学校管理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各类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