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P2P网贷依然消息不断,其中最重磅的当属7月互金整治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座谈会所释放出的讯息:
"第四季度将会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多措并举支持和推动机构良性退出或平稳转型作为重点,坚定持续推进行业风险出清。"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将整改基本合格机构纳入监管试点。"
"监管试点"的说法虽没有直接用"备案"二字,但也算是给低谷已久的行业平台、出借人吃下一颗定心丸。与此同时,持续的风险出清依然是现阶段的行业关键词。
而对行业有信心、选择继续发展P2P业务的行业中坚力量,则纷纷增资发力,冲刺备案。
座谈会透露,继续开展出借业务的700余家运营机构中,430余家完成了合规检查,而有专家分析,最终能够获得备案资格的,不会超过80家。
广大出借人最关心的,自然是自己所选平台能不能成功"上车"。
那么,就有必要看一下在现行监管体制下,合规工作应落实的重点方向是什么?

近一年多监管文件提及数据报送工作
P2P网贷平台的数据报送工作是今年的主流。
2018年8月,网贷整治办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完成后,各方确认的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类标准的网贷机构将接入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系统。
2019年1月,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175号文》),明确指出:未接入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的平台将直接移送非法集资处置。
随后流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实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1号文》)的标准更为清晰,核心要求是将启动全国P2P平台的实时数据接入工作,实现对各家网贷机构交易数据的全量、实时接入。
统计监测数据报送至由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与网贷整治办联合开发的"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网贷机构统计报送系统"。各省级整治办还要组织实施本辖区完成行政核查的P2P平台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委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中互金")在"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披露,对新发布产品进行产品登记披露。
今年4月流出的《备案试点方案》中亦提及:经行政合规检查认定为基本合规的、业务全量接入银行存管系统、网贷实时数据接入系统及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的网贷机构,纳入观察期。观察期符合备案条件的,各地应当正式进行备案登记,并纳入常态化监管轨道。
最近一年来多份文件均提及数据报送工作,其中含义不言而喻。尤其是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与网贷整治办联合开发的"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网贷机构统计报送系统",要求平台通过系统接口的方式,对初始债权、还款计划、用户数据、产品信息、交易流水等12种运营数据进行自动实时报送。这项工作要求严、时间紧,对于规模较大的平台来说,数据梳理、提取难度可想而知。
逐步深入的信息披露与征信系统接入工作
信息披露是合规整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备案的前置条件,也是广大出借人关注的要点。
上述所提及的监管下发文件,除《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外,均提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包含平台的数据接入情况、财务审计报告、经营业务、重大事项、交易信息、借款人负债与收入情况等多维度信息需要对公众披露。
信息披露程度是平台透明度的体现,但并不是其安全的背书。
作为另一个重要方面,P2P网贷平台与征信系统的合作也在深入中。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简称《108条》)中曾提及,未按要求及时接入有关征信系统并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属于"违反法定义务及风险管理要求"。
当下P2P网贷平台所能接入的征信系统,以央行征信中心与2018年新成立的百行征信为主。据悉,百行征信已与976家机构签订了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协议,合作机构涵盖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中小金融和新金融等4大类18小类金融机构,与105家机构实现信息共享。
平台接入征信系统是打破信息孤岛、助力健全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同时可对网贷恶意逃废债行为形成有力制约,积极参与征信数据库的建设,也是对出借人负责的一种体现。

备案工作尚未完全落实前,"合规"没有完成时,平台只有响应监管要求、不断压低经营风险、对提升平台透明度保持小步向前,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来源: P2P网贷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