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耻!27岁男子公交车上猥亵小学生10分钟!

#时事热点头条说#

【有时候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总有那么些“畜sheng”把魔爪伸向儿童!】

小编近日刷新闻看到,来自大皖新闻讯的报道: 9月12日,乐山市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猥亵儿童案 。被告人 廖某某(男,27岁,本科学历)犯猥亵儿童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

可耻!27岁男子公交车上猥亵小学生10分钟!

可耻!27岁男子公交车上猥亵小学生10分钟!

可耻!27岁男子公交车上猥亵小学生10分钟!

案情回顾施害者自述 “我一直找不到女朋友,考研考了三年也没有考上,最近打算再次考研,复习时压力很大,上公交车的时候上 看到有个小女生内向又穿着短裙,心理想着追求刺激才做了这件事 。”

你看看,这还算是一个正常人么?简直算是人zha~~~

案情进展: 8月5日晚8点多,廖某某在乐山市图书馆学习完后,在市文化馆站搭乘公交车回家。当公交车行至马铺儿站时,被害人小女孩(11岁,小学)上车并坐到了最后一排靠窗位置,与廖某某仅间隔2个座位。

犯罪现场: 公交车行驶时,廖某某挪到被害人旁边坐下,故意将胳膊顺势放在了她的腿上。 见被害人并未反抗,又将手伸进裙子里,用手指触摸其*处私**,全过程持续时间约10分钟。车辆到站后,廖某某与被害人先后下车。

可耻!27岁男子公交车上猥亵小学生10分钟!

这令人发指的行为和举动,受害人才11岁呀,一个小女孩都能下得去手,这不就是行走在人间的恶mo么~

受害人自述: “回家过后我很害怕,晚上睡不着、会惊醒,我怕那个男的会从我家窗户爬进来,就像看过的小说情节一样。”

受害人家属: “女儿和我出去,看到一些陌生的男人走过来,就会本能地往身后躲。”

好在受害人勇敢地向家人讲述了被侵害过程,并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报案。

可耻!27岁男子公交车上猥亵小学生10分钟!

审讯现场施害者自述: “我干了不该干的事,尤其那个妹妹还是未成年人,觉得很对不起她,我很后悔。” 8月10日,廖某某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其家属多次积极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给予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

【写在最后】

27岁对11岁伸出魔爪,虽然其主动自首,但是对女孩的伤害无可估量,甚至可能要花很长时间或者这个记忆会一直伴随着她成长。真所谓: “地yu空荡荡,恶mo在人间”

“各位家长朋友们,告诫孩子,对伸出来的魔爪要打回去,别怕,有父母为你们撑腰!”尤其是女孩子的家长们,更是要多点心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