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纳税申报指南
1.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且未开具专票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7月—9月销售服务(不含税)25万元,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
分析:免税销售额=250000元;免税额=250000×3%=7500元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2.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但开具了专票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月对外提供服务情况如下:开具1%普票销售额:250000元,开具3%专用发票销售额(不含税):50000元。
分析:普票销售额=250000元;专票销售额(不含税)=50000元;应纳税额=50000×3%=1500元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3.扣除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30万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份销售服务20万元(不含税),5月销售服务5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50万元,6月份因特殊原因未销售货物,相关业务均未开具专用发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扣除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避免多填一张减免税明细表。
4.差额扣除后销售额未超过30万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6月提供建筑服务350000元(不含税),开具普通发票,季度支付可扣除的分包款150000元。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5.季销售额超过30万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6月提供服务取得销售额50万元,开具1%普通发票。
合计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