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俗称癌症)是重大疾病险当中理*率赔**最高的疾病之一,可以说是重疾险当中最吸引人目光的明星疾病。

对于恶性肿瘤条款的理解是否到位,是否能够把恶性肿瘤条款清楚的传达给保户,是一个保险代理人是否专业的试金石。
首先我们来认识下官方定义恶性肿瘤的条款: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什么是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是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并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列的疾病(细胞永生不死、四处转移)。
那癌症的涵盖内容有哪些?
癌症/恶性肿瘤、肉瘤、白血病、淋巴瘤
恶性肿瘤的诊断方式?
病理学检查(切片实验)
恶性肿瘤的赔付条件?
确诊即赔
敲黑板,重点来啦!拒赔条件和不赔付的内容有哪些?
1 原位癌
2 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类似原位癌
4 皮肤癌(除恶性黑色素瘤)
5 T0N0M0期的前列腺癌6 艾滋病
以上五种都类似原位癌,所以是不赔付的!
文章中多次提到原位癌,重疾险都保癌症,但癌症却不包含原位癌,原位癌到底是个啥鬼?为什么重疾险不保?
到底什么是原位癌?
银保监会曾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并发布了52项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该通知从产品条款设计、责任设计、费率厘定、精算假设、申报使用管理5个维度揭示了现有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喵叔在“产品条款设计”中发现了一个亮点:(九)条款中的重要释义不符合消费者通常理解。例如:“癌症”释义中未包括原位癌责任。
在售的重疾险都把原位癌排除在重疾保障范围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设定?接下来跟着小编探究。
1.什么是原位癌?
原位癌又称上皮内上皮癌,指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的非典型增生,即恶性细胞局限于皮肤或粘膜内,还没有穿破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的状态。所以,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常见的原位癌有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胃原位癌、直肠原位癌、乳腺导管内癌和乳房小叶间原位癌。
简单来讲,原位癌就是恶性细胞局限于上皮内,未穿破基底膜浸润周围正常组织的癌细胞新生物。
2.原位癌属于重疾吗?
保监会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未成年人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需符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其中,恶性肿瘤定义如下:

重疾定义,原位癌和恶性肿瘤是有区别的。前者局限于上皮内,尚未浸润周围正常组织;后者恶性细胞不受控增长,浸润周围正常组织,且可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恶性肿瘤对身体的影响明显大于原位癌。
治愈情况,由于原位癌的恶性细胞生长局限,可通过外科手术切除,术后不需要进一步化疗放疗或靶向治疗,一般也不会复发。如果及时发现和治疗,五年生存率可达100%,治疗费用通常也只需5万元左右。与恶性肿瘤相比较,原位癌的治愈率高、治疗费用低,导致的经济损失较小,且及时治疗不会危及生命,所以将原位癌排除在重疾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