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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媒体报道了针对云南一导游因不满“一元团”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万元罚款。陈春艳在接受采访时,一再表示懊悔,但也很“委屈”,坦承像这样的低价团,只有游客多多购物消费,自己才拿得到带团的酬劳。
提醒一
关注导游生存环境
当自己的酬劳与游客的消费额密切相关时,陈春艳自然对不愿消费的游客心生不满。安徽黄山市导游协会常务理事、高级导游胡惠萍介绍,现在绝大部分导游都是拿计时工资,没有底薪也没有保险,“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还有导游告诉记者,90%多的同行没有基本工资,只有约半数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如此艰难的生存处境,逼得众多导游不得不另谋出路。三亚春秋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雪琴说,近两年海南大量导游流向东南亚地区。“2009年,我们公司有400多位专职导游,如今只剩16人了。”骂人导游应当处理,但他们的生存环境更应当得到改善;否则的话,在不远的将来,类似的事件恐怕还会上演。
詹华
提醒二
游客不能贪便宜
我们部分游客似乎对“低价旅行”缺乏客观认识。几百块钱买张普通火车票都不够,旅行团凭什么包吃包住包行包门票带你玩好几天?你几乎可以想像得到,在某些你难以置信的低价之下,肯定会有一些你防不胜防的陷阱,或其他不够透明的东西存在。游客自身那种占便宜心态或许也是造成矛盾的因素之一。
“低价旅行”的盛行,竞争或许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某些监管部门不作为。如果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之下,我们的旅行团就无法用不现实的低价来吸引游客,如果我们的游客对一些不现实的低价多一点思想认识,如果我们的相关部门能对导游的权益加强一些保护,我相信我们所面对的每一个导游,都是善良而热情的,都会成为我们对旅行最美好的记忆之一!
陈亦权
批评
畸形模式待治疗
何以导游竟然会角色错乱成为“导购”,甚至成为游客旅途中的“梦魇”?相比单方面的抱怨导游昧心赚钱,甚至简单惩处骂人导游,究竟是怎样的环境让导游们变了味,更需反思。为了遏制低价旅游团费所蕴含的纠纷和风险,《旅游法》已明确叫停“零团费”、“负团费”,然而,法律的归法律,现实的归现实,为了延续过往的客流和生意,旅游业仍然竭力延续过往的“低价拉人头”模式,这恐怕才是旅游服务夹带“隐性消费”,“挟游客以令购物”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至于骂人的导游与被骂的游客,不过是上述畸形旅游商业模式下的牺牲品罢了。
基于此,相比吊销导游证,违规销售低价旅游团的经营者,其实更需追责,而这一事件背后所暴露的旅游业深度矛盾,以及畸形的旅游商业模式,才更亟待“疗治”。
吴江
延伸
低价非文明天敌
有关方面表示,将整治市场秩序、向“不合理低价”宣战。在他们看来“价低是乱之始”。
低价竞争是这几年才出现的,可在并不遥远的过去,那时的旅游价格一点都不低,那时的导游宰人一点都不手软。一个有序的市场,往往是有伦理的市场。有伦理讲伦理才有基础秩序,一旦没有伦理不讲伦理,那就必然带来基础秩序紊乱,必然带来一系列市场问题。即便低价竞争不甚合理,既然作出了承诺、形成了契约,那就应该信守承诺、遵守契约。这是不讲理由不分情况的,哪怕赔得一塌糊涂,也不能强制消费、强制购物。只有把这个伦理树立起来,旅游基础秩序才可能确立起来。主管部门更应该做的是,制定市场伦理,维护市场伦理,对于破坏市场伦理的行为坚决约束和惩罚,以此形成健康的基础秩序。
毛建国
三 言 两 语
公布视频的郭丽等四人,签订合同,承诺一元钱参加旅游购物团,必须答应购物才能参团。结果不但一分钱不消费,还拿视频每人向旅行社要了五百元,然后再公开视频,这么做有点过分吧?——易天
旅行社不做好你的旅游业本职,一面用“一元团”挤压同行的利润空间,另一面把自己的消费者送给零售业“宰一刀”并从中获利。遇到这样的恶客,纯属活该!
——江一格
不要在事情一出来游客一投诉,相关部门就像个好人一样赶紧出来处理,如今的旅游乱象最应该问责的是你们。——孙倩倩
报了一元团的人以为自己中的大奖还是旅行社是爹妈还是自己的爹是李刚?——张醒
动不动就拿一元团、购物团说事,你们的纯玩团要求顾客购物的还少?敢做低价团就要有赔本的觉悟,合同晒出来让大家看看哪天规定必须满多少金额才可以。
——王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