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别人的同情心的社会后果 (欺骗公众善良的行为)

爱,是一种无形而美好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在消费的同时也能做公益献爱心,何乐而不为?可是就有这样的违法犯罪分子,竟然利用人们的爱心,设下了“庞氏*局骗**”。

一家名叫“人人公益”的全返型消费平台,声称商家、消费者、平台自身都可以赚钱,三方共赢,并称在5年内捐建一百所希望小学。然而,这些高回报的公益活动,实为打着爱心旗帜行骗的传销行为。

虚假公益骗局,欺骗爱心人捐款后续

一、“人人公益”的*局骗**

犯罪嫌疑人仇某于2016年8月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深圳人人优益公司后,在广州市天河区市长大厦租赁办公场所,伙同李某东、李某、占某清等人通过招聘业务员上线运行“人人公益”全返投资网络平台。在该网络平台上,投资者(即“天使”)通过向商家购买“爱心”进行投资,承诺每个“爱心”最高5倍分红返利(返还完即收回“天使豆”),即500天可以收回5倍的投资款,提现时直接转入其平台的银行账户。同时,设置“省代理”“市代理”“金牌合伙人”“银牌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逐层按0.2%、0.2%、0.2%、0.4%、0.8%的比例抽取让利款(即上一层级可以抽取其下面所有层级的让利款)。

人人公益的运行模式,是让加盟商家将顾客消费额的固定比例,如24%,12%或者6%,交给平台形成资金池。以消费者消费100元,商家交给平台24元为例,平台资金池将分期返还给消费者99元,另一元拿去做公益,而商家让利给平台的24元,也将被分期的返给商家共23.76元(以99元的最高比例额24%来返现)。对于商家和消费者来说,基本没有任何损失,相反还能额外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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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听起来很美,于是很多人上当了。

在美好蓝图的描绘下,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卷入这个平台的商家达到了5267户,涉及的消费者达到了48505人,短短一个月吸纳的金额竟高达到10个亿。

实际上,“人人公益”平台无任何经营收入,仅依靠后入局者缴纳的会费来为老会员“返利”,是典型的“庞氏*局骗**”。一旦后续没有人投资,平台也就没钱给前面的人返利,无论怎样,都没有办法让所有投资者获得全部返利。

二、*局骗**得以维持的伎俩

1、精心设计返利算法

平台给商家和消费者返回的并不是现金,而是设计了“天使豆”、“爱心”、“爱心值”这样的虚拟货币。当商家和消费者需要返回现金时,平台又设计了一个“返现值”的复杂算法,表面上称是与当天整个平台的消费额有关,消费金额越高,虚拟币值就越高,反之则越低。实际上,所有数据均为后台控制,平台会根据需要随意更改数据,以吸引投资者或是延长返还周期,拆东墙补西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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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字塔形的层级管理

在人人公益的参与模式中,普通的商家和消费者只是最底层的,其上还有多个代理人层级,要想成为这些合伙人,要么向平台缴纳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加盟费,要么手下有多个商家或者消费者,要么是人人公益的员工。在成为合伙人之后,只要发展一个下级,就能够获得一笔介绍费,同时收取下级消费金额的一定比例。层级越多,发展的人越多,合伙人抽取的钱就越多。这样的合伙人多达2855个,实际上,资金的大头都被这些代理人层层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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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会员

“人人公益”在网上开设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借用互联网,利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进行传播。

三、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同所有的传销一样,经过前期的发展后,一旦达到人员、资金的临界点,“雪球”不能再滚得更大了,资金链就会断裂。

正所谓竹篮打水一场空,“人人公益”打着“人人公益,爱心慈善”的幌子,诱骗投资,最终崩塌,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今年广东省公安开展的“飓风5号”专项行动中,广东警方已经抓获了该平台主要犯罪嫌疑人,关闭了其网上平台,彻底捣毁了这个网上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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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温馨提示

人人公益的犯罪行为在网上进行,并且没有实物交易。*局骗**虽新,但仍有迹可寻:

1、承诺短期内不合理的高额回报;

2、创收模式语焉不详,晦涩难懂,甚至有些难以自圆其说的;

3、要求会员不断发展下线,吸入新资金的;

4、名称简称模棱两可,挂靠、混淆权威单位企业;

5、利用潜在受害人的投资心理,甚至自己暴露非法行为的‘漏洞’,鼓励受害人火中取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