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正在推进宁波东力(002164)投资者索赔案件,本案前期法院已判决支持投资者索赔,尚未参加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
宁波东力10月27日晚间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约11.05亿元,同比增加4.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035万元,同比减少92.56%;基本每股收益0.06元,同比减少92.21%。
2023年8月31日,宁波东力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由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投资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共计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金额3,551万元,其中撤诉及驳回诉讼金额2,353万元。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积极应对,减少损失。根据已生效判决赔付比例、结合司法实践,预计需承担的损失约为35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法院判决累计已支付赔偿款250万元。
宁波东力涉嫌违规情况
2021年1月19日晚,宁波东力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年富供应链及宁波东力信息披露违法情况:
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年富供应链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2016年12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2017年7月15日披露的《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关于索赔条件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认为以下时间买入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在2018年4月26日到2018年7月5日之间买入宁波东力股票,且在2018年7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投资者参与索赔联系方式: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
于婷婷律师
电话:13585653161(可加微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2号楼2302室
执业证号:13101201811020696
于婷婷律师一直从事于证券侵权类案件的诉讼纠纷处理,多年来代理上千名投资者起诉了多家上市公司并获得了胜诉判决,涉及的股票有:獐子岛(002069)、金花股份(600080)、中安消(600654)、大智慧(601519)、香溢融通(600830)、长园集团(600525)、利源精制(002501)、宁波东力(002164)、粤传媒(002181)、新纶科技(002341)、抚顺特钢(600399)、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天神娱乐(002354)、辉丰股份(002496)、新大洲(000571)、飞乐音响(600651)、天业股份(600807,济南高新)、藏格控股(000408)、风华高科(000636)、、东方海洋(002086)、三圣股份(002742)、中安消(600654)、天翔环境(300362)、*达升**林业(002259)、华泽钴镍(000693)、中兵红箭(000519)、联建光电(300269)、尔康制药(300267)、上海普天(600680)、中毅达(600610,900906)、天润数娱(002113)、圣莱达(002473)、金亚科技(300028)、山西三维(山西路桥,000755)、武汉凡谷(002194)、天成控股(600112)、众和股份(002070)、万家文化(600576祥源文化)、佳电股份(000922)、雅百特(002323)、超华科技(002288)、山东墨龙(002490)、慧球科技(600556,天下秀)、宝利国际(300135)、昆明机床(600806)、藏格控股(000408,藏格矿业)、方正证券(601901)、方正科技(60060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