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创业扶持补贴。
二、政策依据:桂人社规〔2020〕2号、桂就领办发〔2020〕4号。

三、实施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
享受条件及标准: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创业地在脱贫地区(原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石漠化片区县、天窗县)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0000元/户。
四、补贴的申领与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应提供营业执照、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如可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以免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或所创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关于大学生的创业政策比较多,可以进入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bys.gxrc.com/)“就业创业政策”版块查看。